近日,永仁警方查獲一起假冒白砂糖註冊商標案,查獲白糖32.5噸。

2018年11月5日21時,永仁公安檢查站查緝民警在方山收費站出省口對一輛貨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貨箱內載有白色編織袋包裝的白砂糖,車輛駕駛員孟某無法提供合法的貨運手續且無法說清貨物來源。經初步認定,該車所載白砂糖爲假冒“英茂”牌註冊商標的白砂糖,涉案白砂糖共計32.5噸。

目前,案件已移交永仁縣公安局經偵大隊辦理,32.5噸假冒註冊商標的白砂糖已依法扣押。

假冒註冊商標在剽竊註冊人商品信譽的同時,還損害消費者的利益。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即構成犯罪。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亦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

註冊商標具有專屬性,未經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和轉讓,任何人不得僞造、非法生產或者擅自私造註冊商標,同時也不允許銷售非法制造的商標標識,達到一定的數量標準就構成了犯罪。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