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第三期全市检察机关民行业务骨干授课暨办案实务培训班成功举办,本次培训班由市院民行处精心组织筹备,培训班以视频授课形式在市县两级院同时进行,两级院全体民行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班由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赵星海主持。

本次培训邀请光山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王惊雷担任授课老师。王科长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全日制法学硕士,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独到的办案经验,先后获得过“全市检察机关民行检察业务尖子”、“全市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全市检察机关优秀评查员”、“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其主办的“督促交通局等部门提起诉讼挽回巨额国有资产流失案”被评为信阳市检察机关首届“十大精品案件”。

王惊雷从法律规定、审查原则、审查范围及方式、方法、典型合同类案件审查、其他类案件审查等五个方面对民事监督案件办理的重点、难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审判人员违法监督及执行活动监督案件来源、代理人的代理词是否可作为证据使用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授课内容有理论、有实践、有案例、有感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借鉴性。

本期编辑:孙素心

审核编委:胡传仁

终审编委:黄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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