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知識解讀
尊崇遵守憲法
要從學習憲法開始
提到憲法
大家似乎感覺都不陌生
但關於憲法的知識你到底瞭解多少?
在此
記者整理了一些憲法基礎知識
總結了關於憲法的10個問題
我們一起學習一下吧~
1問
憲法的地位是怎樣的?
答: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
2問
我國現行憲法是哪一年通過施行的?
答:我國現行憲法是根據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路線方針政策,於1982年12月4日由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並公佈施行的。
3問
我國“憲法日”是哪一天?
答:爲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設立每年12月4日爲國家“憲法日”。
4問
我國現行憲法包括哪幾個部分?
共有5個部分。分別是:序言、第一章“總綱”、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第三章“國家機構”、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首都”。
5問
誰有權修改憲法、解釋憲法、監督憲法實施?
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修改憲法、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
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解釋憲法、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
6問
修改憲法需要幾步?
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也是唯一具有修改憲法職權的機關。修改憲法的程序:
第一步:提議——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
第二步:通過——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
第三步: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修改憲法職權,依照憲法規定的程序進行修改。
7問
憲法爲什麼需要修改?
答:(1)憲法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作出新規範,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2)根據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形勢新實踐,在總體保持我國憲法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的基礎上,有必要對我國憲法作出適當的修改。
8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18)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具有哪些意義?
答:把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通過憲法修正案載入國家根本法,反映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心願,實現了國家指導思想的與時俱進。
9問
爲什麼在第一章總綱第一條中增加“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這一內容?
答:這一表述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根本性、全面性、時代性,是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規定在原有基礎上的進一步加強、深化和拓展,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和法治意義。
10問
爲何將憲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將“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刪去?
答:1982年黨的十二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後來歷次修正後的黨章,對黨的中央委員會規定每屆任期五年,對黨的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和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沒有規定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1982年憲法即現行憲法第九十三條第四款,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沒有規定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在國家主席任職規定上作出修改,有利於保持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解放軍領導體制的一致性,使“三位一體”領導體制在憲法上得以貫徹和體現。
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解放軍領導人“三位一體”的領導體制,是我們黨在長期執政實踐中逐步探索出的治國理政的成功經驗。在國家主席任職規定上作出修改,是着眼於健全黨和國家領導體制,在憲法上作出制度安排,有利於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有利於完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有利於堅持和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的重要體現。
信息來源 :網絡
編 輯 :彭開欣 曾 靜
監 制 :馬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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