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進一步深化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切實支持成都住房剛需家庭自住購房需求,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與成都市司法局發佈《關於商品住房開盤銷售採用公證搖號排序選房有關事宜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針對剛需家庭購買商品住房,將進行優先搖號。

那麼,如何理解剛需?支持剛需的房源怎麼保障?有人放棄選房資格後又要如何遞補?……相信看了關於新政十四個問題的解答,就能輕鬆解決你的疑惑。

1.參加優先搖號排序選房的剛需家庭要滿足什麼條件?

答:首先,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離異(喪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達到法定婚齡未婚、離異、喪偶等單身以個人爲居民家庭;夫妻離異的,購房登記時離婚應已滿三年;

第二,登記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名下均無自有產權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來無住房轉讓記錄;

第三,購買的商品住房位於我市住房限購區域的,登記購房人須符合我市住房限購政策;購買的商品住房位於我市住房非限購區域的,登記購房人須爲我市戶籍居民。

三個條件同時滿足,才符合政策規定的剛需家庭。

2.“轉讓”和“自有產權住房”是指什麼?

答:“轉讓”按照《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是指買賣、贈與或其他合法方式將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爲;“自有產權住房”是指登記在購房人名下已經取得權屬證書的住房(農房除外),或已經購買(包括訂購、擬定合同、網籤備案)尚未完成權屬登記的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

3.剛需家庭按照什麼順序參與搖號?

答:《補充通知》規定成都搖號購房將按照“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剛需家庭、普通登記購房人”的順序,先後搖號排序、依序選房。並按規定保持登記購房人、搖號選房人、合同簽訂人相一致。

4.如果一家三口名下都沒有自有產權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來無住房轉讓記錄,那麼是全家只能有一個剛需家庭購房登記資格,還是全家每個成員都享有一個剛需購房登記資格?

答:只有一個。

剛需家庭購房登記時,其登記購房人應按商品住房購房登記平臺要求進行購房登記,填報家庭成員信息,不得漏報、瞞報、錯報;購房登記平臺確認信息後,對同一個剛需家庭在當期的商品住房購房登記中自動生成一個登記號。

以家庭爲單位生成一個購房登記號,目的是防止個別登記購房人通過瞞報、漏報家庭成員,或同時以普通登記購房人身份重複報名獲得多個報名資格,影響公證搖號的公平、公正。同時,剛需登記購房人通過優先搖號排序選購首套商品住房後,購房登記平臺不支持其購房登記時的家庭成員再享受優先搖號排序選房資格。

5.支持剛需家庭優先搖號的房源如何保障?

答:《補充通知》規定:自通知實施之日起,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取得預售許可、現售備案的商品住房項目(位於本市中心城區錦江、飲馬河、西郊河圍合而成的“兩江環抱”區域內的除外),按不低於當期支持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所需房源剩餘的50%,支持剛需家庭選購。剛需家庭選購後剩餘房源納入普通登記購房人選房範圍。

舉個例子,比如參與搖號的A樓盤共有1000套房源可售,其中有100套支持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那麼剩餘的900套,至少不低於450套房源要用來支持剛需家庭選購,剩餘的房源才納入普通登記購房人選房範圍。

6.如果某剛需家庭登記購房人王某在A樓盤優先搖號中沒搖中,那他是不是就失去了A樓盤的購房機會?

答:可納入普通登記購房人在A樓盤普通登記購房人中重新參與搖號。

剛需家庭登記購房人的搖號排序號在當期支持剛需登記購房人房源總量以外的,納入普通登記購房人重新參與搖號排序。也就是說,假設王某在A小區參與搖號,若他的排序號超過了A小區的450套支持剛需的房源,那麼他還可以繼續納入普通登記購房人,參與剩餘450套房源的搖號排序。

該規定爲剛需家庭優先搖號提供了雙重支持,在剛需家庭優先搖號中未能搖中的,還有在普通登記購房人中再次參與搖號的機會。

7.選房過程中,如果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或者剛需家庭登記購房人放棄選房怎麼辦?

答:《補充通知》規定:剛需登記購房人放棄選房所空房源或選房後所退房源,在公證機構監督下,按剛需登記購房人搖號排序結果依序遞補選房。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及剛需登記購房人依序遞補仍剩餘的房源,納入普通登記購房人依序遞補選房範圍。

8.如果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或者剛需家庭登記購房人放棄選房,是否意味着支持剛需家庭選房的房源數量就增多了?

答:數量並未增加。

《補充通知》中關於依序遞補選房的規定,主要是指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剛需家庭、普通登記購房人,按照購房登記前確定並公示的房源分配數量及各自搖號排序結果依序遞補選房。

舉個例子,參與搖號的A樓盤共有1000套房源可售,商品住房項目《購房登記規則》確定了100套用於支持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450套用於支持剛需家庭優先選房。當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只有80人時,用於支持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選房後,可能剩餘20套,那麼剛需家庭登記購房人可以在剩餘的920套住房中優先選,但所有剛需家庭可選房源數量仍爲450套。

9.剛需家庭購房登記如果要添加自己朋友爲共同購房人行不行?

答:朋友作爲非家庭成員,不能添加成爲共同購房人。

剛需家庭登記購房人在購房登記系統報名時需要添加共同購房人的,有兩個要求:一是添加的共同購房人須爲網上登記報名時已申報的家庭成員;二是所購住房位於本市限購區域的,共同購房人須符合我市住房限購政策,如共同購房人不符合我市住房限購政策,則不能作爲共同購房人蔘加搖號選房。

10. 參加優先搖號的剛需登記購房人資格如何審查?

答:《補充通知》規定,剛需家庭登記購房人資格應通過房地產開發企業初核和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複覈。

其中(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初核,將覈驗家庭成員的身份、戶籍、婚姻狀況等證明材料;(二)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複覈,將對購房登記時的家庭成員自有產權住房、住房轉讓、戶籍、婚姻狀況等情況進行復核(夫妻離異的,還要覈驗其離婚年限)。複覈後具備優先搖號選房資格的剛需登記購房人信息方可導入搖號系統。

11.如果用虛假信息獲得剛需優先搖號資格有何後果?

答:《補充通知》規定:剛需家庭登記購房人對填報信息和提交資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信息或漏報、瞞報家庭成員信息以獲取購房資格、優先搖號選房資格的,鼓勵行業協會在相關網站曝光;對於剛需登記購房人有前述情形之一或放棄選購商品住房2次及以上的,購房登記平臺3年內不再受理剛需登記購房人及其購房登記時的家庭成員填報信息。

12.放棄選購商品住房有何後果?

答:《補充通知》規定,放棄選購商品住房2次及以上的,購房登記平臺3年內不受理剛需家庭登記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填報信息。

《補充通知》爲強調支持剛需家庭優先搖號,防止通過瞞報、虛報信息獲取優先搖號資格,對剛需家庭出現上述情況的限制時間設定爲3年,主要是考慮到剛需家庭在搖號和選房方面較普通登記購房人具有很大優勢,爲保障其他登記購房人權利,剛需家庭的搖號排序號在當期支持剛需家庭選購房源範圍內的,若出現2次未能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購房合同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在公佈的時間段未到場選房、與開發企業未能達成選房合意、放棄選房資格、選房後退房等,剛需家庭登記購房人及其購房登記時的家庭成員都不能再享受剛需家庭優先搖號排序選房。

13.新規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答:《補充通知》自2018年3月31日印發之日起實施,因購房登記平臺系統調試,對3月31日以後新取得預售許可、現售備案的商品住房項目,擬於4月8日起按新規接受網上購房登記。2018年3月31日前,已經取得預售許可、現售備案的商品住房項目,按原規定執行。

14.成都市下一步還將採取哪些舉措支持剛需家庭住房需求?

答:下一步,成都市將進一步推動商品住房上市,增加商品住房供應量,支持居民自住購房需求;同時,構建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大力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已建立成都市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設立住房租賃服務大廳,彙集了包括國有公司房屋在內的豐富的出租房源,歡迎剛需家庭和其他居民前往選租,滿足階段性居住需求。(備註:文章來自成都房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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