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李宇說,在搶劫之前,他去飯店找過工作,但因爲沒有戶口、身份證,飯店不要他。李宇說,他在監獄的時候想過出來後的生活,想出來後好好找個工作,然後自己做生意,但想得再多,李宇首先得解決他沒有身份信息的事情,獄警也曾幫他想辦法處理過,但都沒有辦成。

今年31歲的李宇記憶是從七八歲開始的,那一年他過了人生中唯一的一次生日。他已經不記得具體是哪一天,甚至不記得那年他是七歲還是八歲,但他記得喫了生日蛋糕,還收到生日禮物。

記事起就在八里村流浪

好心人曾幫他找過父母

七八歲前的事李宇沒有任何記憶,從他記事起,他就在西安城南的八里村流浪。白天,他撿破爛賣,晚上,在烤肉攤幫忙收拾碗筷,老闆管他一頓飯。睡覺就是隨便找個角落將就一晚。

在烤肉攤幫忙時,有時會遇到喝醉的人逼他抽菸、喝酒,如果不從,就會捱打。也有人向他表現出善意。冬天時,路邊招待所、錄像廳的老闆會叫他來房子裏睡一晚,他也會幫忙打掃衛生。他記得有一次白天躺在路邊休息時,有位好心人帶他去喫了頓飯,當得知他從未見過親生父母后,那人還聯繫媒體,登報尋找李宇的父母。“那次登報後,我想着可能會有人來找我,但等了半個月沒動靜,之後就不想了。”

被外教“撿”回家

大學生們教他認字

有天晚上,李宇在一個飯館的鍋爐旁睡着了。“我睡着後衣服被燒着了,身上被燒傷了,天熱後傷口就爛了,流血、化膿。”

李宇沒錢看病,在路邊乞討。有一天,兩位外國女子路過給了他點兒錢。得知李宇是孤兒並受傷後,她們便將他帶去了附近的一個小區。他事後才知道這兩位外國人是附近一所學校的外教,租住在這個小區。最開始,外教叫他戴夫(音譯),後來給他起了一箇中文名“李宇”。

李宇被帶回小區後,外教帶他看病,他在醫院住了三四個月後才恢復。他在外教家住了一年多。外教去上課帶着李宇一起去,班裏的學生都對他很好,有的學生還專門買了遙控汽車、衣服去看他,教他認字。也就是這段時間,李宇過了人生中唯一的一次生日,他忘了具體是哪一天,外教們給他買了生日蛋糕,他還收到了生日禮物。

寄養一位奶奶家

村裏孩子罵他“沒人要”

在外教家住了一年多,她們將李宇送到了長安區太乙宮附近一家福利院,因爲沒有收養證明、身份信息,福利院只讓他暫住了幾個月。

在福利院,李宇認識了一對殘疾人姐妹,妹妹叫吳曉慧,沒有雙腿戴着假肢。剛到福利院時,這對姐妹害怕李宇孤獨,不管做什麼活動都會帶着他。

幾個月後,外教在福利院附近的村子裏幫李宇找到了代養家庭,當時已60歲的李女士代養了李宇,李宇就喊她奶奶。外教每月給奶奶幾百元的生活費,還幫忙解決李宇的上學問題。

奶奶有3個子女,還代養了包括李宇在內的3個孩子。“我到奶奶家時,家裏有一個男嬰,是在路邊被遺棄的,有先天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家裏還有一個妹妹,後來被外教收養帶往國外了。”

村裏跟李宇年齡差不多的男孩經常說“李宇是個沒人要的乞丐”,李宇爲此沒少打架。李宇擔心給奶奶惹麻煩,在奶奶家待了一兩年後,離“家”出走回到了八里村。

跟着朋友從偷自行車變成搶劫

重回八里村,李宇還是像以前那樣撿破爛或者沿街乞討。一兩年後,李宇長成了14歲左右,在遊戲廳撿破爛時忍不住多看幾眼別人打遊戲,也是在那時候,李宇認識了幾個同齡的朋友。

之後,李宇跟着朋友們開始偷自行車。他說,那時候就是爲了喫飯,一輛自行車可以賣二三十元,也就是一天的飯錢。

偷自行車、廢鐵,李宇和朋友被警察抓到過,但因年齡太小,關了一天就被放了出來。

到了十六七歲,李宇開始和朋友們一起“搶人”,看到有錢的同齡人,就會堵住對方從口袋裏把錢拿走。大概19歲的時候,朋友們開着家裏的車帶着李宇去“搶人”,在路邊看到一個男的,就會把他拉上車,在車裏把他的錢、手機搶走。李宇說,他們一共搶過兩次,第二次搶的是個律師,他們還動手打了對方。

2009年5月,李宇因搶劫被逮捕,經骨骼鑑定,李宇當年約爲20歲,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經過3次減刑,2019年9月出獄。

李宇說,在搶劫之前,他去飯店找過工作,但因爲沒有戶口、身份證,飯店不要他。

服刑10年

出獄前才被第一次探視

李宇和其他兩三名同伴被關押在同一監獄,李宇說,每天除了幹活就是幹活。

在監獄的10年裏,除了奶奶在出獄前去看過他,李宇從未收到過任何接見通知。“奶奶一開始都不知道我在裏面,我快出來的時候她才知道。”李宇說,奶奶曾多次申請探視,都因不是直系親屬,也沒有收養手續,都被拒絕,後來獄警看奶奶年齡大了,才同意探視。

2019年7月,奶奶探視了李宇,叮囑好好改造,不要多想。

李宇說,他在監獄的時候想過出來後的生活,想出來後好好找個工作,然後自己做生意,但想得再多,李宇首先得解決他沒有身份信息的事情,獄警也曾幫他想辦法處理過,但都沒有辦成。

2019年9月,李宇刑滿釋放。釋放證明書上寫着,李宇生於1989年12月24日,無身份證號,無戶籍,因搶劫罪於2010年3月29日被西安市碑林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服刑期間,減刑3次,實際執行刑期10年3個月23天。

刑滿釋放後因無身份信息仍無法獲得“自由”

李宇出獄後,最先回到了小時候待過的福利院,與妹妹吳曉慧取得聯繫後,便暫住在了妹妹家裏,妹妹給他買了手機、衣服,還辦了電話卡。

後來,他又去到小時候常去的八里村附近,遇到熟人後陸續和之前的朋友們聯繫上。李宇說,妹妹結婚生小孩後身體發胖,戴假肢長了會腰疼,現在只能坐輪椅,每月領着政府補助生活。李宇試着找過快遞員、保安、飯店打雜的工作,但都因沒有身份信息被拒絕。

今年春節前,李宇在一個朋友的公司幹了一個月,掙了3000多元,他還給奶奶買了老年手機。疫情開始後,李宇因爲沒有任何身份信息,他在西安什麼都幹不了。

4月2日下午,華商報記者來到西安市雁塔區一工地的一個簡易棚,李宇的朋友紀先生說,李宇的妹妹要回咸陽照顧孩子,李宇現在沒地方可以住了,只能暫時住在這個簡易棚裏。李宇的朋友們也曾邀請他去他們家裏住,但朋友們都已成家,李宇不想去打擾他們,現在一個人住在這裏。

現在,李宇和紀先生一起去工地洗拉土車,洗一輛車能掙20元。

李宇說,現在他只想儘快解決自己的戶口問題。“奶奶80歲了,我就想趕快找個安穩工作,賺錢孝順奶奶,我的親人就是她和我妹妹。”

經多部門協調

戶口將落在派出所集體戶

自李宇出獄後,碑林區司法局就一直關注他的動向,去年時工作人員已查過李宇的活動軌跡,並查閱了相關法律法規,多次去到位於長安區的福利院、救助站、公安等部門,但李宇的情況非常特殊,很難立即辦理落戶手續。今年春節期間,碑林區司法局工作人員還去看望了李宇,給他送去了衣服、米麪油以及300元生活費。

之後,碑林區司法局聯繫公安碑林分局戶政大隊,經過多方協調、研究後,由公安碑林分局紅纓路派出所負責辦理李宇的落戶問題,李宇的戶口將落在紅纓路派出所集體戶。

近期,碑林區司法局工作人員與李宇一起去到紅纓路派出所,民警爲李宇做了筆錄、採血等,因李宇情況特殊,公安部門將盡快幫其辦理落戶、臨時身份證。

下一步,司法部門還將聯繫民政部門,協助李宇申請公租房、低保等。(文中李宇、吳曉慧爲化名) 華商報記者 田睿 攝影 趙彬

【來源:華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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