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农民工维权问题都是两方争执,一方侵权,一方要维权,而侵权的一方显然也是理亏。但是如果事件中又增加了一个角色,侵权的分包单位因为没有从总包单位那里拿到工程款,付不出工资该怎么办?总包单位是否应该先行垫付?今天的案例聚焦我们就来看看这个“三方争款”的事。

案例回顾

小李是一个农民工,一直为鸿恒基公司从中城投五公司分包的一项工程干活,而到了结工钱的时候,分包公司(鸿恒基公司)却以总包公司(中城投五公司)未支付全部费用为由,拒不支付小李的工钱。无奈之下小李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鸿恒基公司按照约定支付自己的工资,另外,中城投五公司作为承建该工程的总承包商,应将拖欠的劳务工程费用全部结算付清。

法院判定两家公司并未就工程进行验收和结算,而鸿恒基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因此双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条件,不能认定中城投五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所以中城投五公司无须向小李垫付工资。最终法院判定鸿恒基公司七日内付清小李的工钱,同时驳回小李的其他诉讼请求。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顾晓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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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公司欠薪,能找总包公司要钱吗?

在事情没有查清楚之前,小李可以追究总包公司的欠薪责任。本案中是因为总包公司没有付款给分包公司引起了一系列工资拖欠问题,那小李就可以向总包公司主张发薪。至于在法院审查后是否支持他的主张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这个诉讼权利,小李是有的。

如今在一些大型项目的建设工程中,政府对发包的总包公司有要求,那就是要写关于劳动者工资发放保障的承诺书,内容上明确:如果工程有问题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总包公司会在一定条件下把工程尾款作为保证金用于优先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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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公司有责任支付农民工工资吗?

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中规定,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公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话,业主或总包公司必须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但是垫付额度必须在未结清的工程款额度以内,并非无限制。

如果总包公司违法发包或把工程发包给无主体资格的人或组织,那么它将承担农民工欠薪当中的连带责任。

03

公司之间合同扯皮,农民工工资谁给?

合同都有相对性,每一笔工程款的支付都有其标准或者时间期限。分包公司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质量问题或工程进度问题,比如延期或者工程不达标,总包公司对于工程款就可能会拖着不结,因为分包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拖欠是有原因的。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们就不能向总包公司主张维权,但是并不意味着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合理合法,此时农民工有权要求分包公司依法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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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维权要注意些啥?

首先,劳务合同一定要签,而且必须是书面的。

第二,包括工资条、银行流水,以及出现风险后的录音录像证据,同事的证人证言都应当收集好,以备日后维权。

第三要强调的就是一定要依法维权,不要出现群体性事件,因为很有可能会演变为流血事件。

总体来看,目前国家在保障农民工按时拿到薪水方面的政策法规比较具体有力,建议广大农民工朋友最好是走法律程序,或者找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来解决问题。

来源:举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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