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是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钟葱以上市公司子公司的名义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时任副总经理苏麒安以上市公司的名义为自然人朱康军违规提供担保。三是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就担保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TechWeb】11月11日,据深交所监管动态显示,对3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同时,对3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其中,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一文化)两度被提及。

今日开盘,金一文化大幅下跌,截止发稿,跌幅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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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监管动态显示,对3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一是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时任董事王宇的股票交易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王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是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总裁施延军未能在原承诺期限内履行承诺,且未能在原承诺到期前履行承诺变更的审议程序,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总裁施延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是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钟葱以上市公司子公司的名义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时任副总经理苏麒安以上市公司的名义为自然人朱康军违规提供担保。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苏麒安、钟葱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另外,对 3 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

一是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迟延履行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未及时披露诉讼事项进展,构成违规。

二是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在短时间内委托及解除委托表决权,影响了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可能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构成误导。

三是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就担保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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