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做夢都沒想過

自己有一天會變成毒販的“騾子”

那場驚心動魄的遭遇

比噩夢還可怕

至今回想起來都有種不真實感

什麼是“騾子”

可能還有很多網友不清楚

所以在回顧案件前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騾子”的含義

“騾子”,在販毒團伙口中,並非牛馬一樣的畜生,而是用人體方式運輸毒品的人。通過人工、機器擠壓等各種方法,販毒團伙成員將毒品壓縮成膠囊大小的塊狀,一般爲5克左右,外面包裹上塑料袋、透明膠帶、保鮮膜等包裝,然後利用“騾子”吞下毒膠囊進行跨境或跨地區運輸,以此達到牟取暴利的非法目的。

案件回顧

運輸毒品的“騾子”

去年某一天,失業許久的李某在網上看到一個帖子, “想賺錢就聯繫我”,且上面附有QQ號。爲了賺點“外快”,於是李某就加了這個QQ號,並詢問具體是幹什麼工作,對方只說在雲南“帶貨”。

李某便孤身一人搭乘飛機前往昆明,後經QQ聊天加了對方微信,被人一路帶到緬甸。李某在緬甸境內被兩名男子脅迫並以一萬五千元的利益誘惑其採取吞食、捆綁等方式,搭乘事先由兩名男子安排好的摩的、轎車等多種交通工具,從緬甸返回境內再多次搭乘不同車輛繞山路迴避檢查站。

2019年11月3日,李某在漢中市乘坐滴嗒順風車,由漢中途經西安市繞城高速,準備聽從兩名男子的下一步指示時被抓獲。經鑑定,李某攜帶的119份毒品疑似物毛重861.62克,淨重703.17克,均檢出海洛因成分,且含量不低於20.40%。

檢察官說法

“騾子”的法律責任

運輸毒品是

販毒活動的一個環節

違者同樣要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知識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7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按照該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15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目前,李某因涉嫌運輸毒品罪,被新城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現該案已按法律規定報送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騾子”運毒的過程危險萬分

身在販毒鏈條最低端的“騾子”或許想象不到,他們所冒的風險最大,除了容易被警方抓獲外,運毒的過程本就危險萬分,由於攜毒者胃腸的蠕動和胃酸的腐蝕,一旦毒品的外部包裝破損,他們隨時會喪命。

檢察官提醒

毒品犯罪害人害己,在這裏新檢君提醒大家,一定要遵紀守法,潔身自好,毒品不能沾,“快錢”不能隨便賺。

面對毒品,我們必須保持零容忍的態度,拒絕毒品,打擊毒品犯罪,不要因一時的糊塗衝動而毀了未來的人生,也不要抱有僥倖心理想逃脫法律的制裁。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西安市人民檢察院新媒體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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