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1日上午,“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審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受害方代理律師柳斌處瞭解到,被告熊志城方提出希望進行二次精神鑑定。同月13日,熊志城進入飛來峯景區,在蓮花峯山頂附近遇見獨自遊玩的被害人譚小敏,即持隨身攜帶的尖刀連續捅刺譚小敏胸腹部數刀,並將譚小敏推下附近的陡坡。

原標題:“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審開庭:被告提出二次精神病鑑定

11日上午,“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審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受害方代理律師柳斌處瞭解到,被告熊志城方提出希望進行二次精神鑑定。

2018年11月13日,從英國留學回國不久的浙江大學2013級本科生譚小敏(化名)在杭州靈隱景區失聯。11月15日,譚小敏遺體在景區蓮花峯山頂懸崖坡下被發現。17日,警方在廣西抓獲犯罪嫌疑人熊志城。隨後,檢方以故意殺人罪和強制猥褻罪對犯罪嫌疑人熊志城提起公訴。

2019年7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未公開審理了本案。26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熊志城故意殺人、強制猥褻一案,對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經審理查明:案發前,被告人熊志城參與網絡賭博從而欠下大額債務,因無力償還感到生活無望,進而產生厭世情緒。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竄至杭州市,並連續多日至西湖風景名勝區飛來峯景區,欲在自殺前殺人墊背,尋找作案對象,天黑後方離開。同月13日,熊志城進入飛來峯景區,在蓮花峯山頂附近遇見獨自遊玩的被害人譚小敏,即持隨身攜帶的尖刀連續捅刺譚小敏胸腹部數刀,並將譚小敏推下附近的陡坡。後熊志城爬至陡坡下,對譚小敏進行猥褻,並不顧譚小敏的哀求,持尖刀切割譚小敏頸部等部位數刀,致譚小敏死亡。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熊志城殘忍殺害被害人,作案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兇殘,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遂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判決後,被告熊志城提出上訴。11日,該案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北青報記者從受害方代理律師柳斌處獲悉,庭審中被告方提出希望進行二次精神病鑑定,“此前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已經進行過鑑定了”,柳斌說。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張月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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