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慮天下者,常圖其所難而忽其所易,備其所可畏而遺其所不疑。然而,禍常發於所忽之中,而亂常起於不足疑之事。豈其慮之未周歟?蓋慮之所能及者,人事之宜然,而出於智力之所不及者,天道也。

當秦之世,而滅諸侯(1),一天下。而其心以爲周之亡在乎諸侯之強耳,變封建而爲郡縣(2)。方以爲兵革不可複用,天子之位可以世守,而不知漢帝起隴畝之中(3),而卒亡秦之社稷。漢懲秦之孤立,於是大建庶孽而爲諸侯(4),以爲同姓之親,可以相繼而無變,而七國萌篡弒之謀(5)。武、宣以後,稍削析之而分其勢,以爲無事矣,而王莽卒移漢祚(6)。光武之懲哀、平(7),魏之懲漢,晉之懲魏(8),各懲其所由亡而爲之備。而其亡也,蓋出於所備之外。唐太宗聞武氏之殺其子孫(9),求人於疑似之際而除之,而武氏日侍其左右而不悟(10)。宋太祖見五代方鎮之足以制其君(11),盡釋其兵權,使力弱而易制,而不知子孫卒困於敵國。此其人皆有出人之智、蓋世之才,其於治亂存亡之幾,思之詳而備之審矣。慮切於此而禍興於彼,終至亂亡者,何哉?蓋智可以謀人,而不可以謀天。

良醫之子,多死於病;良巫之子,多死於鬼。豈工於活人,而拙於謀子也哉?乃工於謀人,而拙於謀天也。古之聖人,知天下後世之變,非智慮之所能周,非法術之所能制,不敢肆其私謀詭計,而唯積至誠,用大德以結乎天心,使天眷其德,若慈母之保赤子而不忍釋。故其子孫,雖有至愚不肖者足以亡國,而天卒不忍遽亡之。此慮之遠者也。夫苟不能自結於天,而欲以區區之智籠絡當世之務,而必後世之無危亡,此理之所必無者,而豈天道哉!

註釋

(1)滅諸侯:指秦先後滅韓、魏、楚、趙、燕、齊六國。

(2)封建,指自周以來的分封制。郡縣:秦統一中國後,實行中央集權制,將全國分爲三十六郡,郡下設縣,郡縣長官,均由中央任免。

(3)漢帝:指漢高祖劉邦。起隴畝之中,劉邦出身農民家庭。起兵反秦前,只做過鄉村小吏“泗水亭長”。隴,田壟。

(4)建庶孽:指漢高祖即位後大封同姓諸侯王。

(5)七國:指漢高祖所分封的吳、楚、趙、膠東、膠西、濟南、臨淄七個同姓諸侯王。篡弒之謀:漢景帝在位時,吳王劉濞爲首的七國,以誅晁錯爲名,舉兵叛亂。

(6)王莽:西漢末年外戚,逐漸掌權後稱帝,於公元九年改國號爲新。祚(zuò做):皇位。

(7)光武:東漢光武帝劉秀。哀、平:西漢末年的哀帝劉欣、平帝劉衎。

(8)晉:指西晉。

(9)唐太宗:李世民。武氏之殺其子孫:648年(貞觀二十二年),民間流傳《祕記》說:“唐三世之後,女主武氏代有天下。”太宗問太史令李淳風,答道:“臣仰觀天象,俯察歷數,其人已在陛下宮中,不過三十年,當王天下,殺唐子孫殆盡。”

(10)武氏:指武則天,她十四歲被唐太宗選入宮中爲才人。高宗時立爲皇后,參預朝政。中宗即位,臨朝稱制。次年廢中宗,立睿宗。689年(載初元年)又廢睿宗,自稱聖神皇帝,改國號爲周。她執政數十年間,屢興大獄,冤殺許多李唐宗室和朝臣。

(11)宋太祖:趙匡胤,宋朝開國皇帝。五代方鎮:指唐代以後五代的後梁朱全忠、後唐李存勖、後晉石敬瑭、後漢劉知遠、後周郭威等擁有兵權的藩鎮。賞析

這是一篇史論。作者列舉歷代興亡的史實,指出歷代君王僅僅片面地吸取前代滅亡的教訓而忽略了另外一些被掩蓋的問題,但卻將原因歸結爲非人智能所慮及的天意。論證“禍常發於所忽之中,而亂常起於不足疑之事”,目的在於給明代統治者提供歷史的教訓,使之“深慮”長治久安的道理,並採取相應的辦法。

本文系針對明初的政治形勢而提出的治國方略。明代建國後,明太祖朱元璋爲了鞏固和加強統治,曾採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從而在發展生產、繁榮經濟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在“盛世”之下決不能掉以輕心,要注意潛在的危機。作者就歷代興衰的史實,提出了有關長治久安的積極性的建議。

文章的開始先從“禍常發於所忽之中,而亂常起於不足疑之事”談起,並把這種現象和天道掛上了鉤,這是作者立論的核心。在作爲全文重點的第二段中,作者列舉了大量史實,從秦始皇一直談到了宋太祖,其用意也是爲了證明上述觀點的正確性。應該說,這些翔實的歷史經驗是可信的,是有強烈的說服力的。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就在作者寫作本文後不久,明朝就發生了“亂”。明太祖死後,其孫建文帝即位,由於和某些親王產生了矛盾,終於導致了“靖難之變”,方孝孺本人也死在這次動亂之中。從這一點來看,作者還是有一定的預見性的。第三段是全文的總結,作者再一次點明全文的主旨。在語言的運用上,作者儘量發揮了他那犀利而堅定的文風,做到了既能說理透徹,又能通俗易曉,這在他評論前代帝王時可以充分看出。

由於思想上的侷限性,作者對“天道”的理解還帶有一定的宿命論的色彩。“不可以謀天”的提法實際上就是“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盡人事以聽天命”的消極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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