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法收受财物90余万元 雁江区林业局原局长张华峰获刑三年六个月

四川在线资阳频道消息(肖坤丽 记者 王瑞琪)近日,资阳市雁江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雁江区林业局原局长张华峰涉嫌受贿一案,当庭宣判张华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雁江区部分区级部门“一把手”、重点岗位中层干部等单位相关领导干部40余人到庭旁听。

张华峰受贿案公开庭审现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2年,张华峰在担任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包某某在建设项目招标条件备案、增加建设项目工程量、决定工程项目管材采购方案、协调乡镇政府关系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包某某谋取利益,并先后五次收受包某某所送现金共计90.6万元、五粮液酒四瓶以及中华牌香烟四条。

法院认为,张华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达90.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张华峰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结合张华峰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区法院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张华峰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庭审现场,全体公职人员认真观摩犯罪事实的举证、法庭辩论、宣读公诉书等全过程。“这是我第一次走进法院,也是第一次感受庭审现场,被现场的严肃氛围所震慑。”雁江区新进纪检干部石爽说道,这样别开生面的法纪教育形式给我们新进公务员上了生动的一课,让我们深受思想教育,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

“雁江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目前,开展纪委书记讲廉政党课20余次,受教育干部3500余人,通过层层传达学习,切实达到‘立德’‘ 立规’‘ 释惑’的效果。同时,将廉文化融入学校、企业、社区和地方大型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雁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龚华表示,通过多形式多方位多层次的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让全区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心怀敬畏,行有所止。截至目前,已组织包括区级单位“一把手”在内的65名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全区1万余名党员干部同步观看网络直播。(新闻热线:028-26221630 微信爆料:ziyangsc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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