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市、縣(市)區招生文件規定的時間之前,嚴禁任何公民辦中小學開展一切形式的宣傳、登記,一切形式的面試、考試等違規招生行爲。杜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一切形式的考試招生行爲。

考試、“掐尖”、排名、

跨區招生、學籍造假……

剛剛

《合肥市教育局有關2020年中小學招生工作的提示》

發佈

再次重申

“十項嚴禁”和“六個杜絕”

合肥市教育局

有關2020年中小學招生工作的提示

接羣衆反映,城區個別民辦學校違規提前發佈招生廣告,我局已及時查處。現就2020年全市中小學招生工作有關要求再次明確如下:

一、目前我市2020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正在擬定。今年招生將繼續嚴格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和市教育局“六個杜絕”等有關紀律規定。在市、縣(市)區招生文件規定的時間之前,嚴禁任何公民辦中小學開展一切形式的宣傳、登記,一切形式的面試、考試等違規招生行爲。

二、《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號)規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在審批地範圍內,審批地招生不滿的,經批准後方可跨縣(市)區招生,但不得跨市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一律電腦搖號,任何學校不得自行錄取。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嚴格執行免試就近入學的要求,不得違規招收學區外兒童少年入學。請家長不要聽信任何宣傳誤導。

三、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歡迎各界人士來電、來信、來訪舉報學校違規招生行爲,市教育局及所屬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將加強監管,認真核查,做到“舉報一起、查處一起,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及時處置違規招生行爲,對違規招生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並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舉報電話:0551-63505200。

合肥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8日

十項嚴禁

嚴禁1: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嚴禁2: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爲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嚴禁3: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

嚴禁4: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

嚴禁5: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嚴禁6: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嚴禁7: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爲招生依據;

嚴禁8: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嚴禁9: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

嚴禁10: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爲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六個杜絕

杜絕不按統一部署、不按時間節點的招生行爲;

杜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一切形式的考試招生行爲;

杜絕跨行政區“掐尖”招生或招收特長生;

杜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等級證明等作爲招生依據;

杜絕招生學校宴請生源學校領導、教師,或贈送禮品、禮金、禮券等財物;

杜絕生源學校參與、協助招生學校或個人組織的違規招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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