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紀   蒙古格魯派傳承

宗喀巴(1357-1419):格魯派創始人,在下方二側是他的兩個主要弟子,

左邊的是克珠傑·格勒巴桑(一世班禪1385–1438),右邊的是嘉曹傑,中間爲二尊護法。

美國魯賓藝術博物館收藏  隆日編譯

自1407年克珠傑師事宗喀巴以後,跟隨宗喀巴12年,在闡述格魯派教義、制定格魯派的各種法規和學習程序、建立寺院的管理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由於嘉曹傑和克珠傑作爲宗連長巴師的第一、第二兩大助手,對於創立格魯派起了奠定基礎的作用,因此藏族宗教界把宗喀巴、嘉曹傑和克珠傑三人合稱爲“師徒三尊”、“父子三尊”,在寺院中有他們的塑像。

宗喀巴(1357~1419)

藏傳佛教格魯派創立者、佛教理論家。沙彌戒名羅桑扎巴(善慧稱吉祥)。青海湟中人。藏語稱湟中(今塔爾寺所在地一帶)爲“宗喀”,故被尊稱爲宗喀巴。出身於佛教家庭,3歲時,噶瑪噶舉黑帽系四世活佛乳必多吉爲授近事戒,賜號貢噶寧布(慶喜藏)。後隨敦珠仁慶學習經論,並授密教灌頂,稱號不空金剛。7歲正式出家受沙彌戒。16歲前往西藏深造,開始獨立進行宗教活動。25歲時,已深入研究了“彌勒五論”、《俱舍論》、《量釋論》、《入中論》及律藏、五明等,並在寺院立宗答辯,產生了一定影響。31歲時,他爲振興戒律,改戴持律者所戴的黃色僧帽。以後弟子們也隨着戴黃帽,因此被稱爲黃帽派。36歲開始講經收徒,先後在各地講《現觀莊嚴論》、因明、《中論》、《俱舍論》等。同時系統地研習密法,研究薩迦派的“道果法”、噶舉派的“大手印法”等;學習噶當派的教法及《菩提道燈論》等要籍,終於通達顯密各派教義。他以中觀爲正宗,月稱爲依止,以噶當派教義爲立說之本,綜合大小乘各派顯密教法,結合自己的見解,以實踐和修證爲主,建立體系。同時從倡導戒律入手,進行宗教改革,主張顯密教僧人均須恪守戒律、住院,嚴禁娶妻生子,規定學經次第,嚴密寺院組織。並著書立說,撰寫佛教著作;復興舊寺,建立新寺;廣收門徒,挑選繼承人;創立法會,講經說法,宣傳自己的主張,終於形成一代宗風,正式創立格魯派。其改革得到西藏帕竹地方政權支持。明永樂七年(1409),在被明朝岫封爲闡化王的所巴堅贊等資助下,於拉薩大昭寺發起大祈願法會,他被公認爲西藏佛教界的領袖,格魯派成爲西藏第一大教派,藏傳佛教信徒大多崇奉他爲教主。後其弟子在各地廣爲建寺弘法,以其逝世的十月二十五日爲宗教節日。

著作甚多,全集藏文推薩版共18帙,160多種。其中較爲著名的有:《菩提道次第論》、《密宗道次第論》、《菩薩戒品釋》、《密宗根本罪釋》、《事師五十頌釋》、《中論廣釋》、《辯了不了義信紙》、M密宗戒註釋成就穗》、《囊則敬寺所說比丘學處》、《金剛持道次第祕密樞要解》、《一切怛多羅吉祥集密廣釋明燈論貫注》、《安立次第解說集密要義明釋》、《怛多羅王吉祥集密優婆提舍五次第明燈》等。

著名弟子有賈曹傑(原名達瑪仁欽、甘丹寺第一代坐牀者)、克主傑(原名格雷貝桑,後工追認爲第一世班禪)、絳央卻傑(原名扎西貝丹,哲蚌寺的建立者)、絳欽卻傑(原名釋迦也失,爲向內地傳格魯派教義的最有力者)、根敦主(扎什倫布寺的創建者,後世追認爲第一世達賴喇嘛)、推·喜饒桑布、麥·喜饒桑布、喜饒僧格等。

【格魯派爲什麼又稱黃教】

格魯派是中國藏傳佛教宗派。藏語格魯意即善律,該派強調嚴守戒律,故名。該派僧人戴黃色僧帽,故又稱黃教。因過去一些大持律者都戴黃帽子。宗喀巴大師想振興戒律,因而也就戴上了與過去的持律者們同樣的黃色的帽子”(德格版一百零一至一百零二頁)。據此,黃帽並不自宗喀巴始,宗喀巴採用黃帽,用意是復興戒律,並沒有改革宗教的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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