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9 09:31 | 浙中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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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义乌全市上下持续发力深化专项整治,以疾风厉势治理“五不”行为,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为进一步推动“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不断强化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效果,义乌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

一、佛堂镇农办副主任蒋汉鹏等3人在石楼村自来水管网漏水事件中履职不力案例。

石楼村因2015年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致使村内自来水管网破损,长期存在漏水问题。期间,义乌市第三自来水公司多次上门检测维修,但未能彻底解决。今年初,佛堂镇农办将石楼村列入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作计划,但至今未具体实施,导致群众利益受到损害。义乌市第三自来水公司总经理叶芹辉和副总经理丁晓波管理意识不足、服务意识不强,存在不担当慢作为等问题;佛堂镇农办副主任蒋汉鹏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叶芹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蒋汉鹏、丁晓波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二、水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义南分公司王毅在防汛防台值班中擅离岗位案例。

今年7月10日晚,为做好8号台风“玛莉亚”防御工作,落实防汛防台责任,义乌市水务局对水务系统各下属单位的防汛防台值班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水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义南分公司值班人员王毅擅离值班岗位。王毅作为当晚值班人员,对防汛防台工作不重视,擅离工作岗位,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反映了其不担当不作为,纪律意识不强,作风不实的问题。王毅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苏溪镇新院村、福田街道湖塘村党建工作履职不力,党组织散漫、战斗力不强案例。

今年8月,义乌市委党建督导组就5月份督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发现苏溪镇新院村、福田街道湖塘村对督导反馈的未对低分党员进行警示谈话,未采取任何转优整改措施,未严格落实党员十二分制管理等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并发现新院村今年7月份党员义务日未参加党员扣分不规范,预备党员蒋俊康三次未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湖塘村落实党员十二分制管理工作不严,该村党员参加活动积极性不高,请假党员人数较多,6月、7月十二分制加扣分未进行记录和公示等情况。苏溪镇新院村联村干部陈兴建、党支部书记蒋成富和福田街道湖塘村联村干部朱健、党支部书记王忠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陈兴建、朱健受到诫勉处理,蒋成富、王忠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义乌市总工会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柳敏工作态度不端正、多次违反工作纪律案例。

赤岸镇区域职工活动中心作为金华市示范点,上级工会和义乌市总工会非常重视其建设工作,去年10月布置了活动中心文化墙建设等有关工作,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柳敏责任心不强,应付了事,经多次催促仍无进展,造成工作严重滞后。今年,吉利集团工会被定位为立功竞赛参赛单位,义乌市总工会向柳敏布置有关准备工作,柳敏对工作不重视,未正常履职,导致工作被动。同时,柳敏还多次违反工作纪律,经常无故不在岗,产生不良影响。柳敏受到辞退处理。

五、陆港集团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业务科副科长吴功劭对入驻企业管理不严案例。

去年8月至今年5月,义乌市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业务科副科长吴功劭,具体负责保税区内入驻企业业务费、水电费收缴的安排、协调、监督工作。期间,吴功劭对现场工作人员反映的入驻企业业务费、水电费收缴困难的问题,责任心不强,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导致拖欠问题发生,共计116笔,涉及金额22.64万元。吴功劭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并扣发1个月绩效奖金。

(原标题《义乌通报5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 其中8人被通报批评处理》,原作者孙丹玲。编辑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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