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鹽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募投項目“製鹽系統節能增效技術改造項目”延期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929 證券簡稱:湖南鹽業 公告編號:2019-024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湖南鹽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湖南鹽業”)於2019年4月28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募投項目“製鹽系統節能增效技術改造項目”延期的議案》,同意公司對募投項目“製鹽系統節能增效技術改造項目”進行延期,具體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覈准湖南鹽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2018]318號)覈准,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15,000萬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發行價格爲每股人民幣3.71元,募集資金總額爲人民幣556,500,000.00元,扣除本次發行費用人民幣67,745,283.02元(不含稅),募集資金淨額爲人民幣488,754,716.98元。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於2018年3月20日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並出具了《湖南鹽業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天職業字[2018]9136號)。公司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儲存管理。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及實際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入使用情況如下:

三、本次募投項目延期的情況、原因及影響

(一)本次募投項目進展情況

製鹽系統節能增效技術改造項目從施工圖設計階段開始到項目建成投入試運行爲止,建設期18個月,募集資金到位後正式啓動。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實際投入募集資金589.76萬元。

公司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當前實際情況,爲了維護全體股東和企業的利益,經審慎研究後決定,擬對募投項目“製鹽系統節能增效技術改造項目”進行延期,將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日期延期至2020年3月。

(二)本次募投項目延期的原因

“製鹽系統節能增效技術改造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爲對原有生產系統的改造,2018年3月前主要進行改造方案優化設計工作,募集資金到位後正式啓動項目建設。由於近年公司產品有一定的市場需求,爲了滿足生產、改造兩不誤,計劃邊生產、邊改造,預計造成建設期延長6個月。公司將加大生產調節力度,抓緊項目實施,項目整體預計2020年3月完成。

(三)本次募投項目延期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對募投項目“製鹽系統節能增效技術改造項目”進行延期是根據項目實際實施情況做出的審慎決定,項目的延期未改變項目的內容、投資總額、實施主體,不會對募投項目的實施造成實質性的影響。本次延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其他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符合公司長期發展規劃。

四、審議程序及專項意見說明

(一)審議程序

公司於2019年4月28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募投項目“製鹽系統節能增效技術改造項目”延期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明確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二)專項意見

1、獨立董事意見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不涉及實施主體、實施方式、主要投資內容的變更,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或因不當變更而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因此,我們對募投項目“製鹽系統節能增效技術改造項目”延期的事項表示同意。

2、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爲:公司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是基於公司發展戰略規劃,結合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際實施進展做出的謹慎決定,僅涉及募投項目投資進度,不涉及項目實施主體、實施方式、主要投資內容的變更,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有利於公司長遠發展,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全體監事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

3、保薦機構覈查意見

經覈查,保薦機構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爲:湖南鹽業本次募投項目延期,未改變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項目建設內容和投資總額,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其他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該事項經公司董事會分析論證,已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同意意見,亦經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相關規定的要求,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湖南鹽業本次募投項目延期事項無異議。

五、備查文件

1、湖南鹽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2、湖南鹽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3、湖南鹽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及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湖南鹽業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項目延期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湖南鹽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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