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電電機創始人“翻牆偷拍同行被抓現行”:週一股價大漲,警方尚未立案

來源:華夏時報網

記者:徐超

中電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電電機”,603988)4月19日晚間對其創始人、原董事長、同時也是上市公司的董事兼總經理王建裕,被媒體報道稱翻牆進入同行宜興華永電機有限公司(下稱“華永電機”)偷拍並遭警方帶走一事發布公告,稱王建裕“沒有被採取人身強制措施,也未收到相關部門的立案調查通知,可以正常履職,不受影響。”

4月20日週一開盤,中電電機一反常態強勢漲停,最後收盤於9.62元/股,漲幅6.42%。《華夏時報》記者從宜興警方瞭解到,關於王建裕“翻牆進入華永電機偷拍竊取商業機密”,警方目前還在調查中,尚未立案,甚至還沒有出具報案受理回執。

事件當事雙方,中電電機董祕、證券部在工作時間皆無人接聽電話,一位中電電機相關人士則向本報記者低調回應,並稱不是具體負責人,不太瞭解詳情。

盾安系公司稱遭偷拍竊取商業機密

4月18日晚間有消息曝出稱,王建裕當天下午翻牆進入競爭對手華永電機廠區拍攝,被工作人員發現並控制後報警,當地警方隨後將其帶走調查。

據瞭解,王建裕是中電電機創始人,因將股權轉讓給寧波君拓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及實控人變更,於2019年1月15日辭去董事長一職,目前仍爲中電電機董事和總經理,同時是中電電機持股22.5%的最大自然人股東。

華永電機成立於2009年8月,位於江蘇無錫宜興市,主要從事風力發電機配套生產業務,目前公司累計裝機5000餘颱風機,分佈在全國170多個風場。

工商信息顯示,華永電機原爲中國國電集團下屬子公司,2017年成爲浙江知名企業、“民企500強”浙江盾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旗下企業,大股東是諸暨市國核工盈股權投資合夥企業,穿透後由“盾安系”杭州民澤科技有限公司控股。盾安控股集團、姚新泉、李富雲分別持有杭州民澤86.81%、12.53%和0.66%股份。盾安控股董事長姚新義及其兄弟姚新泉,是華永電機的兩大最終受益人。

中電電機同樣位於宜興,是一家由國資控股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2003年4月成立,研發生產大中型直流電機、中高壓異步電機等,2014年11月登陸上交所。目前,中電電機控股股東爲中國五礦集團、中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建信(北京)投資基金、國新國同(浙江)投資基金等單位共同出資組建的寧波君拓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王建裕是第一大自然人股東。

關於王建裕“偷拍”事件,華永電機董事長吳謝良之前表示,王建裕拍攝了華永電機的生產線和生產車間,竊取華永電機最核心的商業機密,被工作人員發現想跑時被保安控制住。隨後,華永電機報警,警方出警後將雙方均帶走調查。

在報案當天,吳謝良稱,兩家公司並無商業往來。中電電機和華永電機唯一的交集,是2020年初國電聯合動力技術有限公司的一場招標會,華永電機中標,而中電電機未中標。

警方是否立案尚未明確

中電電機的公告中,明確表示“未收到相關部門的立案調查通知”。《華夏時報》記者從宜興市公安局瞭解到,警方尚在調查中,是否立案尚未定,並表示目前還沒有向華永電機出具報案受理回執。記者聯繫出警的宜興開發區派出所崔所長,但電話被掛斷。

北京靖霖律師事務所刑事律師呂博雄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一般控告後,警方先進行受理,出具受理通知書,然後大概率還有個初查的過程,初查的時間不確定,一般7天審查立案,重大複雜的一個月審查立案,但也可能更長。經初查後,確定有犯罪事實的,警方予以立案。“不管是去派出所還是打110報警,都要出具受理回執。無論是否最終給予立案,不給受案回執還是不對的。”呂博雄說。

在4月18日事件發生當天,有報道稱,華永電機方面接受採訪時表示王建裕自己承認是“翻牆進入”,拍攝生產線是打算收購華永電機。《華夏時報》記者4月20日聯繫上華永電機一名當時在場並同去派出所做了筆錄的中層幹部,但對方表示因不是具體負責人所以並不瞭解事件的詳情,至於王建裕爲何要親力親爲翻牆偷拍,“我們也很想知道原因,真的想收購的話,完全可以和董事長聯繫,我們迎接交流。”

而在中電電機方面,除了一紙公告外,《華夏時報》記者嘗試聯繫董祕劉鍇,手機始終無人接聽。

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邵斌律師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是否構成侵犯商業祕密罪,要看相關司法鑑定機關出具的非公知性鑑定和同一性鑑定。非公知性鑑定是判斷公司的技術信息是不是被公衆普遍知曉和容易獲取;同一性鑑定是爲了證明偷拍的素材是否和受害人主張的技術祕密點具有同一性。兩份鑑定報告一般需要30個工作日才能完成。還需要相關的審計部門對受害人所遭受的損失進行審計,只有受害人的損失達到50萬元以上,當事人纔可能構成侵犯商業祕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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