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這家國企在紀委網站自曝家醜!點名原董事長違規坐頭等艙222次)

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原董事長許雷222次,總裁楊濤16次……11月11日上午,雲南大型國企——城投集團,在省紀委監委官網上公開自曝家醜。

半年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許雷已自動投案。揭開蓋子後,省委巡視組發現,該集團在違反八項規定方面,性質嚴重、影響極壞。

雲南城投集團,由省國資委監管,目前擁有兩家主板上市公司(雲南城投置業、雲南水務產業)、一家新三板公司。截至去年底,總資產2924.73億元,實現利潤逾150億元。

許雷

今年5月,黨委書記、董事長許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徹底肅清其惡劣影響,成爲該集團的重要任務之一。

許雷出生於1966年10月,湖南嶽陽人,早年在雲南建工集團工作。2005年,雲南城投集團的前身——省城建投成立,他便出任董事長,此後一直掌控該企業,長達14年。

這已經不是許雷首次觸碰紀律這條高壓線。2014年10月,雲南省紀委通報稱,近期集中力量快審快結了3起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違紀案件。其中,因沒有嚴格履行破格提拔推薦考察程序,許雷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今年8月,即許雷主動投案3個月後,雲南省委第七巡視組進駐雲南城投集團,開啓了長達60天的常規巡視,並發現該集團存在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性質嚴重、影響極壞、教訓深刻。

巡視結束3天后,即10月12日,該集團召開幹部大會,任命保利集團副總工程師衛飈擔任黨委書記、董事長,目的則是爲了加快推進保利集團和城投集團混合所有制改革。

11月11日上午,雲南城投集團表示,以堅決肅清秦光榮流毒爲契機,知恥後勇。從今天(11月11日)起,分三批次對發現的“四風”問題全部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

通報主要披露了3個方面的問題,均發生在2015年至2019年——

集團領導違規乘坐頭等艙,10人,共達276次,金額總計30.7萬餘元;

集團中層違規乘坐頭等艙,453人次,金額總計35.4萬餘元;

集團中層違規乘坐高鐵一等座,257人次,超標報銷共計44658元。

楊濤

其中,原董事長許雷,被指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222次,超標286294元;總裁楊濤,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16次,超標6380元。

以下爲原文: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自我揭短、自曝家醜”之一

雲南城投集團部分領導幹部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動車一等座問題

按語:

省委巡視發現雲南城投集團存在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這些問題性質嚴重、影響極壞、教訓深刻。這些問題的發生,暴露出集團黨委一段時期管黨治黨寬鬆軟,黨的建設特別是政治建設弱化和缺失;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許雷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我行我素,帶頭破規違紀,甚至嚴重違紀違法;集團部分黨員領導幹部紀律規矩意識淡漠,作風鬆弛渙散。

集團黨委痛定思痛、深刻反思、汲取教訓,決心直面問題,切實引以爲戒,以堅決肅清秦光榮流毒爲契機,知恥後勇,堅決整改落實,堅決糾治“四風”,對違規違紀者嚴肅查處,決不姑息;對超標準報銷費用全額收繳,顆粒歸倉。從今天起,我們分三批次對發現的“四風”問題全部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接受社會和羣衆監督。

中共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

2019年11月11日

一、集團領導違規乘坐頭等艙問題

2015年至2019年,雲南城投集團領導班子成員10人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276次,超標準金額共計307194元。

1。雲南城投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許雷。2015年至2019年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222次,超標金額286294元。其中,2015年乘坐飛機頭等艙54次,超標金額68785元,由董事會辦公室原員工陳興斌購票、袁志偉經辦,許雷簽字報賬,經董事會辦公室原主任李波、辦公室原主任劉文平、會計人員儲利峯和財務管理部原副總經理李莉審覈,原副總裁何玉明審批報銷。2016年乘坐飛機頭等艙37次,超標金額43226元,由董事會辦公室原員工陳興斌購票、經辦,許雷簽字報賬,經董事會辦公室原主任李波、辦公室主任肖倫、會計人員嚴碧榮和財務管理中心原總經理莫曉丹審覈,原副董事長馮學蘭、原財務總監張萍、總裁楊濤審批報銷。2017年乘坐飛機頭等艙49次,超標金額64136元,由董事會辦公室原員工陳興斌經辦,許雷簽字報賬,經董事會祕書李波、辦公室主任肖倫、會計人員嚴碧榮和財務管理中心原總經理莫曉丹審覈,原副總裁王東、總裁楊濤審批。2018年乘坐飛機頭等艙82次,超標金額110147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許雷簽字報賬,經辦公室主任肖倫、會計人員鍾靜和財務管理中心原總經理莫曉丹審覈,董事會祕書李波、總裁楊濤審批報銷。

2。雲南城投集團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裁楊濤。2015年至2019年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16次,超標金額6380元。其中,2015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1570元,由辦公室員工李洪峯購票,原副總裁梁興超經辦、簽字報賬,經董事會辦公室原主任李波、辦公室原主任劉文平、會計人員儲利峯和財務管理部原總經理莫曉丹審覈,原副總裁何玉明審批報銷。2017年乘坐飛機頭等艙8次,超標金額199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原副總裁梁興超簽字報賬,經辦公室主任肖倫、會計人員嚴碧榮和財務管理中心原總經理莫曉丹審覈,原副總裁王東審批報銷。2018年乘坐飛機頭等艙7次,超標金額282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原副總裁梁興超簽字報賬,經會計人員鍾靜、財務管理中心總經理馬強審覈,董事會祕書李波審批報銷。

3。雲南城投集團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馮學蘭。2017年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16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馮學蘭簽字報賬,經辦公室主任肖倫、會計人員嚴碧榮和財務管理中心原總經理莫曉丹審覈,原副總裁王東、總裁楊濤審批報銷。

4。雲南城投集團黨委委員、副總裁蔡嘉明。2016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450元,由會展中心指揮部綜合部員工何清清購票和經辦,蔡嘉明簽字報賬,經會展中心指揮部綜合部部長李喬、會計人員蘇碧和財務部經理楊旌審覈,財務總監李麗春審批報銷。

5。雲南城投集團黨委委員、副總裁楊曉軒。2018年乘坐飛機頭等艙2次,超標金額18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楊曉軒簽字報賬,經會計人員鍾靜、財務管理中心總經理馬強審覈,董事會祕書李波審批報銷。2019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7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楊曉軒簽字報賬,經會計人員鍾靜、財務管理中心總經理馬強審覈,董事會祕書李波審批報銷。

6。雲南城投集團原黨委委員、副總裁梁興超。2015年至2018年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10次,超標金額4420元。其中,2015年乘坐飛機頭等艙4次,超標金額2950元,由辦公室員工李洪峯購票,梁興超經辦和簽字報賬,經辦公室原主任劉文平、會計人員儲利峯和財務管理部原副總經理李莉審覈,原副總裁何玉明審批報銷。2017年乘坐飛機頭等艙3次,超標金額96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原副總裁梁興超簽字報賬,經辦公室主任肖倫、會計人員嚴碧榮、財務管理中心原總經理莫曉丹審覈,原副總裁王東、總裁楊濤審批報銷。2018年乘坐飛機頭等艙3次,超標金額51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梁興超簽字報賬,經會計人員鍾靜、財務管理中心總經理馬強審覈,董事會祕書李波、總裁楊濤審批報銷。

7。雲南城投集團原黨委委員、副董事長張萍。2015年至2019年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18次,超標金額4730元。其中,2015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490元,由辦公室員工李洪峯購票,原副總裁梁興超經辦,張萍簽字報賬,經辦公室原主任劉文平、會計人員儲利峯和財務管理部原副總經理李莉審覈,原副總裁何玉明審批報銷。2017年乘坐飛機頭等艙2次,超標金額52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張萍簽字報賬,經辦公室主任肖倫、會計人員嚴碧榮和財務管理中心原總經理莫曉丹審覈,原副總裁王東、總裁楊濤審批報銷。2018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5次,超標金額372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張萍簽字報賬,經會計人員鍾靜、財務管理中心總經理馬強審覈,董事會祕書李波、總裁楊濤審批報銷。

8。雲南城投集團原副總裁王東。2015年乘坐飛機頭等艙2次,超標金額3210元,由辦公室員工李洪峯購票,王東和辦公室員工李龍經辦、簽字報賬,經辦公室原主任劉文平、會計人員儲利峯和財務管理部原副總經理李莉審覈,原副總裁何玉明審批報銷。2018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13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王東簽字報賬,經會計人員鍾靜、財務管理中心總經理馬強審覈,董事會祕書李波、總裁楊濤審批報銷。

9。雲南城投集團黨委委員、副總裁馬慶亮。2018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25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馬慶亮簽字報賬,經會計人員鍾靜、財務管理中心總經理馬強審覈,董事會祕書李波審批報銷。

10。雲南城投集團副總裁呂韜。2018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92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呂韜簽字報賬,經會計人員鍾靜、財務管理中心總經理馬強審覈,董事會祕書李波、總裁楊濤審批報銷。

二、集團中層管理人員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問題

2015年至2019年,雲南城投集團下屬二級企業領導人員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453人次,超標金額共計354682元。其中,下屬二級企業主要負責人有13人。

1。集團總裁助理、成都環球世紀會展旅遊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徐玲。2018年乘坐飛機頭等艙2次,超標金額5950元,由徐玲購票和簽字報賬,辦公室員工唐金龍、胡蓉經辦,經會計人員唐金龍、楊情、財務經理李靈慧審覈,財務總監莫曉丹、副總經理王韻峯審批報銷。2019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2900元,由徐玲購票和簽字報賬,成都會展集團辦公室員工朱倩經辦,經會計人員唐金龍、楊情、財務經理李靈慧審覈,財務總監莫曉丹、副總經理王韻峯審批報銷。

2。集團總裁助理、雲南省土地儲備運營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文平。2019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40元,由辦公室員工張媛購票,經辦和簽字報賬,經總經理助理羅瀟、會計人員潘榮、財務部經理付紹喜審覈,財務總監馬強審批報銷。

3。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杜勝。2017年乘坐飛機頭等艙25次,超標金額24,960元,由辦公室員工孟楷然購票,經辦公室主任常青、會計人員陳欣悅、財務部經理錢宏聲審覈,副總經理袁浩、財務總監楊明才審批報銷。

4。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副總經理袁浩。2017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680元,由辦公室員工李丹購票,經辦公室主任常青、會計人員陳欣悅、財務部經理錢宏聲審覈,財務總監楊明才審批報銷。

5。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餘勁民。2015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由蘭州雲城小天鵝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辦公室員工鄭焱文購票、經辦,經蘭州雲城小天鵝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郭焱、財務經理潘從魁審覈,財務總監魯勇、常務副總經理邵忠和審批報銷。

6。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副總經理楊方。2015年至2019年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27次,超標金額12035元。其中,2015年乘坐飛機頭等艙6次,超標金額3590元,由辦公室員工劉維經辦,經辦公室副主任董仲毅、會計人員闞豔、財務經理周志密審覈,財務總監王勇、總經理於龍審批報銷。2016年乘坐飛機頭等艙7次,超標金額5555元,由辦公室員工劉維經辦,經辦公室副主任鄧情潞、會計人員闞豔、財務經理周志密審覈,財務總監王勇、總經理於龍審批報銷。2017年乘坐飛機頭等艙6次,超標金額2120元,由辦公室員工段永煊經辦,經辦公室副主任鄧情潞、會計人員闞豔、財務經理周志密審覈,財務總監王勇、總經理於龍審批報銷。2018年乘坐飛機頭等艙8次,超標金額770元,由辦公室員工王然經辦,經行政總監馬棟軍、會計人員何瑤審覈,財務總監王勇、總經理於龍審批報銷。

7。雲南新世紀滇池國際文化旅遊會展投資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陳嘉。2015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310元,由行政人事部員工張偉購票、經辦和簽字報賬,經會計人員嚴進堂、財務部經理楊旌審覈,原總經理助理石坤、原財務總監李麗春審批報銷。2016年乘坐飛機頭等艙6次,超標金額2860元,由行政人事部員工鄭舒航購票,辦公室原主任梁永輝經辦和簽字報賬,經會計人員蘇碧、財務部經理楊旌審覈,財務總監李麗春審批報銷。

8。雲南新世紀滇池國際文化旅遊會展投資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副總經理楊天元。2015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200元,由行政人事部員工張偉購票,張莉傑經辦和簽字報賬,經會計人員範豔芝、財務部原經理楊旌審覈,原總經理助理石坤、原財務總監李麗春、原總經理陳嘉審批報銷。2016年乘坐飛機頭等艙2次,超標金額1980元,由行政人事部員工鄭舒航購票,楊天元經辦和簽字報賬,經會計人員蘇碧、財務部原經理楊旌、辦公室原主任梁永輝審覈,原財務總監李麗春、原總經理陳嘉審批報銷費。

9。雲南民族文化旅遊產業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解怡誠。2018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130元,由辦公室員工左志強購票、經辦和簽字報賬,經辦公室主任李雪、會計人員楊玉娟、財務部經理王自立審覈,副總經理王李坤、財務總監尹志良審批報銷。

10。景洪市城市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原總經理譚正良。2016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2090元,由辦公室員工毛夢經辦,經財務部經理吳正安審覈,財務總監李春梅審批報銷。

11。雲南一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李丹。2016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800元,由辦公室員工段建萍經辦,經財務部原經理李保華審覈,財務總監譚旭春審批報銷。

12。雲南一乘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周俊宇。2015年至2016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9次,超標金額45583元,由辦公室員工段建萍經辦,經財務部原經理李保華審覈,財務總監譚旭春審批報銷。

13。騰衝瑪御谷溫泉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許斐。2015年至2019年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3次,超標金額700元。其中,2015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500元,由綜合部員工楊麗購票、經辦和簽字報賬,經副總經理易力、財務經理劉娟審覈,財務總監遊源鎮審批報銷。2016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70元,由綜合部副經理楊麗購票、經辦和簽字報賬,經副總經理易力、財務經理劉娟審覈,財務總監遊源鎮審批報銷。2019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130元,由綜合部員工楊遠麗購票、經辦和簽字報賬,經副總經理易力、財務經理劉娟審覈,財務總監遊源鎮審批報銷。

三、集團中層管理人員違規乘坐高鐵一等座問題

2016年2月,集團制定的《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差旅管理辦法》規定中層管理人員出差,交通工具可乘坐火車(包括高鐵、動車、全軟席列車)的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明顯違反中央和省有關管理辦法。

2015年至2019年,雲南城投集團本部各部門負責人及下屬二級企業領導人員違規乘坐動車一等座257人次,超標準報銷共計446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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