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华社

联合集团(00373-HK)和联合地产(00056-HK)公布,于2020年4月9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联合集团直接全资附属公司阳山投资有限公司建议根据公司条例第673条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联合地产,现金代价为每股0.42元,以及联合地产将就每股联合地产股份支付股息1.5元,总价格为每股1.92元,

私有化总价格较联合地产停牌前价每股1.43元溢价约34.3%。计划代价及计划股息将不会提高,联合地产将申请撤销上市地位。

实行该建议之理由及裨益,就联合地产而言,过去两年,联合地产股份一直按低于其综合资产净值之重大折让价(介乎66.7%至77.4%)(按联合地产股份之最低及最高收市价除以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联合地产股东应占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每股联合地产股份约5.7港元计算)买卖。联合地产未能在联合地产股东之权益不被摊薄之情况下筹集股本资金,而维持上市地位之成本(包括监管合规、披露及刊发财务报表)不断上升,令上市失去其原意。

联合地产董事会(不包括在联合地产董事会中放弃投票之联合地产董事,即李先生(联合集团及联合地产各自之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狄亚法先生、Alan Stephen Jones先生及白礼德先生,以及将于考虑联合地产独立财务顾问就该建议是否公平合理提供之意见后发表意见之联合地产独立董事委员成员,即Steven Samuel Zoellner先生)认为,上市地位之意义已不大,倘该建议获无利害关系计划股东同意,则联合地产能够将管理层之时间及财务资源集中于其他范畴。

联合集团和联合地产周二(4月21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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