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4月24日,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我院签署研究咨询服务合作协议。会计学院副院长朱凯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风险与技术执行合伙人季丰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2019年4月24日,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我院签署研究咨询服务合作协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邬建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风险与技术执行合伙人季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支持委员会主任李东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总部执行合伙人马建萍、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靳庆鲁、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曾庆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助理张纯、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助理周波共同出席签约仪式。仪式由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朱凯主持。

首先,朱凯副院长向与会人员介绍出席签约仪式的领导及嘉宾,并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一行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邬建辉代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发言。他表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非常重视此次与上财会计学院的合作。随后,梳理了大华与上财会院的渊源,并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大华会计师事务近年来所取得的成就。他提到,大华作为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以来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持续与高校间开展各类协同合作。此次与上财会院强强携手,是大华与高校在专业研究咨询领域合作的首次探索,并相信以上财会院强劲的综合实和显著的专业优势,本次合作必将取得成功。同时希望借此契机,集中双方优势资源,共促发展,为日后深入合作迈出更加扎实的一步。

靳庆鲁院长代表会计学院感谢大华的支持与信任,并从师资力量、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介绍学院发展现状。他提到,会计学院高度重视与大华的战略合作,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开启了学院校企研究咨询合作全新的一页,学院将充分发挥学科优势,搭建优质的产学研合作平台,进一步提升上财会院在业界的影响力,同时将合作所得成果更好的应用于社会实践服务。他表示,学院将不断加强与大华的沟通对接,提升合作水平,确保项目圆满完成,实现合作共赢。

会计学院副院长朱凯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风险与技术执行合伙人季丰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历史沿革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渊源起自1985年。当时由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教授娄尔行和徐政旦创立中国本土高等财经院校中的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娄尔行先生出任首任法人代表和董事长,徐政旦先生任主任会计师。此后,娄尔行、石人瑾先生退休,时任上海财经大学校长汤云为先生接任大华法人代表。1998年,经财政部和外经贸部批准,全国证券资格事务所脱钩改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与上财脱钩。2001年,上海大华作为中方母体和香港安永组建成立安永大华,汤云为先生任主任会计师。2009年,北京立信和深圳大华德律合并成立了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立信大华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汤云为先生任大华名誉董事长。同年,大华进入特殊普通合伙转制,会计学院校友邬建辉先生出任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经过40余年历史变革,上财会院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始终精诚携手,为实现经济匡时,专业报国的中国梦不懈探索。

供图/供稿:李静雯、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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