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足浴店、洗浴中心等地,轉賬超過600元就涉嫌嫖娼?還要去派出所報道?警方共抓了1200名“嫖客”?近日,兩張有關江蘇宜興警方掃黃的圖片,引發諸多網友關注。

足浴店轉賬超600元就涉嫌嫖娼?

據報道,近日,兩張有關江蘇無錫市宜興警方掃黃抓獲1200名嫖客,在浴室付款超過600元以上人員均需到派出所接受調查的圖片被大量轉發。

其中,一張圖片是發自4月15日的短信消息,發送者自稱是宜興市公安局環科園派出所民警。

短信內容顯示

“因你(即收件人)涉嫌嫖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對你進行傳喚。”

該條短信中,還要求收件人收到短信後與環科園派出所聯繫,否則將視爲拒絕接受傳喚!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違法行爲的,減輕或者不予處罰!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公安機關將上門強制傳喚。短信結尾,還公佈了派出所及辦案警官的地址和聯繫方式。

另一張熱傳圖片是社交工具的聊天截屏

該聊天記錄稱

宜興地區共抓獲1200多名嫖客;並特別提到,被調查的浴室都有付款二維碼,宜興公安局正在覈查轉賬記錄,超過600元的全部要求到局裏報到。

這兩張圖片被上傳網絡後,被衆多網友圍觀,不少網友也就此事,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宜興警方:消息不實

對於網傳圖片和網友的疑惑,24日,宜興警方進行了回應。

據報道,4月24日,江蘇宜興警方證實了兩張圖片中的部分內容:因部分浴室可能涉黃,警方確實要求消費金額超過600元的人員到派出所報到,但這只是配合調查,(他們)是否有嫖娼行爲,會根據證據依法處理。

24日晚23時24分,江蘇省宜興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佈通報,稱網傳“警方在足浴店抓獲1200餘名違法人員、掃碼超600元遭傳喚”等內容屬不實信息,對惡意散佈謠言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查處。

警方透露,2019年1月31日,宜興警方根據羣衆舉報在城區某足浴店搗毀一涉嫌組織賣淫犯罪團伙,抓獲蔣某(男,42歲,宜興人)等15名犯罪嫌疑人,涉案人員均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宜興警方依法對涉嫌參與賣淫嫖娼的違法人員進行傳喚詢問,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圖片來源:@宜興警方 微博截圖

造謠者已被拘留

據宜興警方25日消息,“宜興警方掃黃抓獲1200名嫖客,掃碼支付超600元就要被傳喚”的謠言製造者史某鋒被警方行政拘留。

警方通報稱:29歲的史某鋒聽到“宜興警方近期掃黑掃黃力度很大,查獲本地一涉黃足浴店,抓了多名嫖客”的消息後,爲了吸引眼球,在某微信羣中編造了上述謠言,引起網民傳播。

延伸:治安管理處罰法有何規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而根據該法的第八十二條,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來源丨中國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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