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則它形同虛設。沒有任何行爲比起法官的徇私枉法對一個社會更爲有害的了。司法的腐敗,既使是局部腐敗,也是對正義的源頭活水的玷污。司法獨立是司法公正的大前提。每一個人都不可以成爲自己事務的法官。在由意志而不是由法律行使統治的地方沒有義可言,程序決定了法合與格意人治之的具本區別.

一一道格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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