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讯 4月22日,近期股价涨幅较大,华大基因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被要求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情形。

华大基金收关注函 被要求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情形

华大基因近期披露了其生产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在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或地区取得相关资质证明或获得销售许可的公告,同时,近期股价涨幅较大,深交所要求华大基因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请说明前述资质证明或销售许可的有效期限,以及到期后是否存在不能续期的风险。

2、结合在手订单、产能以及国内外同类产品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说明该检测试剂盒在前述市场的销量、占有率、同行业市场竞争等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并结合需求的可持续性等向投资者提示风险。

3、请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有关新闻报道等说明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请结合近期接待机构及个人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的情形。

5、请结合公司经营业绩、股价变动情况,以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比较等,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

6、请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你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近一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7、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深交所要求华大基因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4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华大基因: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目前,华大基因尚未对深交所关注函做出回复,中华网财经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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