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克萊頓(Jay Clayton),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主席 William  Duhnke III以及SEC 首席會計師 Sagar Teotia等多位官員聯名發佈警告投資者文件,指出投資者在市場動盪後進行投資組合再平衡時,由於新興市場投資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或存在誤導性的風險、在投資者利益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獲得追索權的機會要要小的多,以及新興市場上市公司和美國公司在信息披露、證券報價和其它以投資者爲導向的信息中仍然存在不對稱性等風險,投資者需要三思後行。

在週三接受Fox Business Network採訪時,克萊頓表示,“現在機構投資者正在對其投資組合進行再平衡和評估。我們要提醒人們,當你看到來自新興市場的信息披露時,它可能看起來像是一份美國上市企業的報告,但這其實可不是同一種投資。風險是不同的,很難察覺。”

美國匯盛金融首席經濟學家陳凱豐就此評論道:今天出大事,有史以來第一次,美國證監會主席克萊頓上電視,指明包括中概股在內的新興市場投資風險。美國證監會主席,會計準則委員會主席,各部門負責人聯合發佈公告,提示風險,特別是無法檢查審計工作底稿。大家如果嗅覺靈敏,可以想象這個屬於提前警告,下一步可能是很多公司股票會被調查,暴風雨來臨前的寧靜。

美國監管機構週二晚些時候發佈這份報告,警示新興市場投資的多個風險:

在新興市場有重大業務的公司往往比在更成熟的市場面臨包括特殊風險在內的更大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在這種情況下,某些來自新興市場的公司提供的公式化、樣板化的信息披露通常是無用的或不充分的。

投資者和金融專業人士在就總部位於新興市場或在新興市場有重大敞口的公司作出投資決策時,應仔細考慮財務信息的性質和質量,包括財務報告和審計要求,以及其他披露風險。這些風險因海內外各種因素的不同而大不相同。

投資者和金融專業人士應考慮PCAOB無法進入當地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的潛在風險。同時在某些新興市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美國司法部(DOJ)和其他主管部門在對非美國公司和非美國人士(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管)提起和執行訴訟時,往往遇到重大困難。在股東權利和股東追索權方面,在美國普遍存在的股東索賠,包括集體訴訟證券法和欺詐索賠,在許多新興市場通常很難或不可能作爲一個法律問題或實踐問題來追究。

在投資任何基金時,除了一些考慮因素外,指數基金和其他被動管理基金的投資者還應瞭解基金被動投資策略對投資者在新興市場風險敞口的潛在影響。

SEC已經與在美上市新興市場企業就審計方面的權限進行了長達十年的鬥爭。

對此,由SEC監管的PCAOB根據2002年的索克思法案專門設立,負責對審計在美國上市企業賬目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監管。但自2011年以來,PCAOB對新興市場企業的審計質量一直頗有微詞。(注:索克思法案或SOX法案是美國立法機構根據安然公司,世界通訊公司等財務欺詐事件破產暴露出來的公司和證券監管問題所立的監管法規。)

SEC週三鼓勵包括經紀商在內的金融專業人士在推薦新興市場投資時,應該充分“考慮侷限性和其他風險”,並警告稱,某些風險或因司法管轄區和企業而存在很大差異。

責任編輯:李兀 SF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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