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纵检测(SKYLABS)注意到:在2019年10月22日欧盟委员会对欧盟条例(EU)2019/788进行了修订。网络提供方的个人信息收集行为应符合本条例的要求。同时要求网络提供方不得任意更改经主管部门认可的信息收集方式,如有变动,需提交主管部门评估其影响。欧盟新修订条例自公布之日起20天后生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欧盟对(EU)2019/788的第11(4)(b)条的修订,其要求网络提供方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1. 在网上收集系统中提供的主动权信息与登记册中公布的信息相对应;

2. 在公民提交支持声明之前,系统提供登记册中公布的主动权信息;

3. 已采取安全措施,以确保支持声明与倡议的信息一起提交,以防止由于对倡议的误述而在不同倡议上提交支持声明的风险;

4. 该系统确保在提交后,支持声明中的数据与主动行动的信息一起保存;

5. 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对在线收集系统中主动行动提供的信息进行未经授权的更改。

同时欧盟对(EU)2019/788的第11(4)(c)条的修订包括:系统应确保按照第2019/788号法规(EU)附件三中的数据字段提交支持声明。并确保只有在确认已阅读2019/788号法规(EU)附件三的隐私声明后,才能提交支持声明。

除欧盟外,天纵君同时也注意到美国的一些州也陆续发布或者计划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以防止互联网个人隐私信息泄露或有人通过非法的手段和渠道获取这些信息。例如美国加州早在2018年就相继通过了与隐私保护相关的两部新法规即《加州消费者隐私法》(CCPA)和《信息隐私:联网设备》(CA SB 327&CA AB 1906),此法规将在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加州此两部法规旨在进一步明确保护设备及其中包含的任何信息,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销毁、使用、修改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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