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社會的不斷發展,其實我們每個人的觀念都是在不斷的改變的,但是還是有一個從來沒有改變過的。自古以來,對於普通人來說房子就是家的歸屬感。其實有很多人都是想着打拼一輩子,然後後能夠給家人一個好的生活,但是現在放假也是貴的離譜了,可能積攢了一輩子的錢才能夠買上一套房子,每個人都是希望自己打拼下來的財富可以順利的傳給自己的子女。但是如果說父母在沒有立下遺囑就突然間去世了怎麼辦呢,那麼房產證還是父母的名字怎麼辦呢,我們應該怎麼做呢?父母還沒立下遺囑就去世了,房產證還是父母的名字,應該怎麼辦?

我們都知道如果房產上是父母的名字的話,在他們離開還沒改的話,或者說沒有過戶給孩子的話,那麼孩子就只有房子的使用權,卻沒有房子的所有權。也就是說這個房子,子女只能住,但是不能夠出售或者租掉來換取利益。如果說遇上了國家哪天拆遷了,那麼你不是戶主的話,你是拿不到一分錢的拆分款的。還沒立下遺囑就去世了,房產證還是父母的名字,我們應該怎麼辦?

在老人離開之前辦理好這一切是不容易的。當然我們也是不希望父母去世,還是希望父母都可以健康長壽。所以說突然提出這個事情還是不太妥當的,但是如果遇見了老人重病在身的時候,其實照顧老人才是最爲重要的,怎麼會還有時間去處理這些事情呢。所以說最好的就是先和父母說好這身後事。但是如果說你沒有提早立好遺囑的話,怎麼辦呢。還沒立下遺囑就去世了,房產證還是父母的名字,我們應該怎麼辦?

如果說你是獨生子女的話,可以拿着老人的死亡證明到公正機構去辦理遺產的繼承公正,這個會收取百分之二的手續費。在拿到公證書之後,就可以去房產中心辦理房子的所有權變更了。但是這個事情的話還是早辦比較好,如果說你是20年後纔去進行變更的話,其實相當於放棄了對這比遺產的繼承了。之後想起來也遲了。

如果是多子女的話,就會比較複雜。大家需要坐在一起商量好到底怎麼分割財產。如果說出現矛盾的話,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所以說最好的就是在老人還在世的時候,就把這個問題給弄清楚,儘量避免因爲這個事情鬧到法庭上。對於這件事,你有什麼想說的?歡迎留言評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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