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本該是一件美好,快樂的事情,即使是在交往,甚至是在結婚之後會有一些磕磕絆絆,但每個人依然都會去追尋自己理想中的另一伴。追尋的過程中會有很多磨難,其中就有一種磨難是來自父母的“我不同意”。

很多人都接受過來自父母這樣的指導:讀書時,哪怕是上了大學,仍然不厭其煩地告誡孩子“讀書不可以談戀愛,要專心學習,成績纔是最主要的”;參加工作之後, 則開始催促孩子“你要趕緊找對象,再過兩年就找不到好的了,爸媽等着抱孫子呢”;找到對象之後,父母也會不停止操心,會對對象進行一個全面評估與考覈。父母不滿意,一句“這個人不好”,或是客氣一點說“這個人不適合你”,那麼幸福快樂的愛情就開始變得搖搖欲墜。

我們最快能夠想到的方法就是表現好一點,然後去說服不同意的父母。然而最讓人受打擊的也是不管我們表現得多好,不同意的父母始終不同意。至於父母不同意的原因,或許是因爲物質條件不好,或許是因爲個人品性不良,又或許是父母隨便講的一個理由,因爲我們會發現,這個理由只在“不同意”的這個對象身上可以成立。如果換了一位父母“滿意”的對象,這個理由就可以不存在了。這是很讓人感到鬱悶的一種情況。

其實,有時候父母並不是不通情達理,而是他們在依靠人生經驗幫孩子做選擇。關於代溝的一種解釋,就是人生經驗的不同。這就是爲什麼不管子女怎麼跟父母解釋與勸說,甚至爭吵,也無法取得父母的理解,即使父母理解了,也不會相信。因爲他們的人生經驗告訴他們“這個人一定不行”,“你們肯定不合適”。當然,這樣的判斷有時候會靈驗,有時候則不靈驗。

因此,當父母反對戀情時,子女不必急於要讓父母接受。對於父母,子女要做的工作只有一個,就是安撫與理解,自己實在沒有辦法時,嘗試着去接納,讓他們感受到子女理解他們的心意與愛護,同時表達自己對父母的愛意與感恩。儘量不去談論父母不接受的戀愛對象。因爲任何介紹與解釋,都會被視爲“你不聽我的話”。當我們已經知道這是明確不討好的行爲時,你還要執意去解釋什麼嗎?

與此同時,不說不代表不去做點什麼。做的同時還要堅持。父母肯定不如我們那麼瞭解自己的對象。不管是外在的物質條件不好,還是內在品性不良原因,都需要時間去證明。喫苦耐勞,有上進心,待人禮貌,懂禮儀,如果能夠懂點心理學,準確理解父母的擔心,說話說到心坎時,這些品質就更能抓住人心。這些小事情,只要是願意做的人,都可以做到。剩下的就是堅持。親情不會因爲時間流逝而被磨滅,愛情則不一定。很多結了婚,有了小孩的夫妻倆,感情不好,不管有沒有離婚,都可以因爲孩子而和平相處,這就是親情的扭帶作用。

假設父母反對我們的戀情,是上天對我們的親情與愛情所做的一個考驗,那麼,你會選擇怎樣去迎接它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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