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举措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近年来,“看病难、看病贵”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是新一轮医改各级政府重点关注的民生问题。自全面推开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吉林省在全面破除以药补医,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基础上,开出多张医改处方联合施治,政策叠加效应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国家组织的2016年至2018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中,连续三年排名靠前。连续三年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三方评估显示,群众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满意度呈逐年上升趋势。

解决大医院“挂号难”“人满为患”问题

全面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三级医院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所有三级医院和80%以上的二级医院,均开展网上或手机APP挂号,患者通过自助机、网站、手机微信、支付宝线上应用等多种方式实现免费预约,合理安排就医和检查时间。通过信息管理,实现错峰就诊,提升门诊效率和诊疗质量,改变挂号、收费、取药时间长,医生看病时间短的“三长一短”现象。

自2015年起,在全国率先启动政府主导的多层次医联体建设, 2017年,全省医联体覆盖率接近90%。医联体内推动形成“健康进家庭、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格局。各级医疗机构按功能定位,推行“三级医院诊断、二级医院治疗、一级医院管理”的慢性病管理模式,通过医保支付杠杆调节作用,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留在基层医疗机构管理,缓解大医院“一号难求”压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维护群众健康需求,推动群众合理有序就医。至2018年5月,省内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37.56%,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72.99%,为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个性化卫生与健康服务。

解决 “检查费用高”“重复检查”问题

在取消药品加成基础上,全省所有公立医院调减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自2017年8月起,全省所有公立医院核磁、CT、DR等大型设备检查费用平均降低15.5%,检验费用平均降低10%,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费用负担。

在全国率先打破传统的同级或下级对上级的结果互认界限,以质量安全为前提,以医疗联合体为主的二级、三级医院间实现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全省检验项目室间质评合格的134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4类50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解决长期以来“重复检查”的诟病问题,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解决患者“看病远”“药价高”问题

建设横向贯通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等5家大型三甲医院,纵向链接全省43家县级医院的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全面整合省级专家资源,为县域医院患者提供远程医疗会诊、影像会诊(包括病理、CT、MRI、超声、心电等)服务,为县级医院医护人员提供远程教育培训,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至2018年底,远程医疗服务将延伸到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陆路边境县和少数民族县23个县的355个乡镇卫生院。形成面向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促进优质医疗服务公平可及,基层患者在家门口即可享受省级专家的优质医疗服务。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全科医生队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目前,全省“一乡一卫生院、一社区一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网络已经基本形成。

2017年8月26日起,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启动实施综合改革,除中药饮片外的所有药品全部取消加成。与2013年相比,2017年药品在门急诊次均费用中和出院患者人均费用中所占比例同比下降2.36%、14.96%。建立全国首个省级“五统一”平台,实现招标、交易、配送、结算、监管统一的药品集中采购,通过持续开展药品集中招标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每年可节省药械成本支出30亿元以上。牵头成立东北三省一区“两票制”药品采购联盟,开展骨科、神经外科等7类高值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及上线交易,进一步挤压药品耗材价格空间。

解决 “自付费用高”“看不起病”问题

全省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5年来,全省新农合大病保险累计受益49.96万人次,支出21.26亿元。监测显示,患者个人自付费用(医疗收入扣除医保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2017年,全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由2015年的37.3%下降到27.4%,下降了9.9个百分点。在医疗收入中,医保收入增加,患者个人自费比例降低,减少了患者自付比例。2017年,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分别率先在全国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一步节省在外务工和长期在外省居住人员回参保地报销的往返路费。

在全国创新性的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普查建档管理,实行新农合“五提高、一降低、一增加、三减免”健康扶贫政策。推行贫困患者“一人一策”分类救治措施,将全省7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32.8万人列为精准救治对象。2016年以来,全省新农合扶贫政策累计补偿农村贫困患者45.35万人次,减免个人医药费用支出1.68亿元。贫困患者全口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由53%提高到75%。2018年6月,吉林省再次出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兜底保障政策。至2020年脱贫攻坚期间,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慢病门诊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最后解决个别贫困人口确实无力承担的10%大病医疗费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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