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中

小编经常在路上

碰到那些没交通意识的骑电动车的人

可以说是恨的咬牙

有好几次都差点出事

不知道是车疯狂还是人疯狂?

有的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

就因为没有牌照

电动车机动车道可以走

非机动车道也可以走

人行道也可以走

真是天下之大,任TA行

闯红灯、不遵守交通标志、

随意横穿道路、逆向行驶、

走机动车道等成了非标车上路的标配

而且因为电动车乱变道和行人乱闯红灯

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

一旦事故发生,在理赔问题上,

老司机都感叹:自己才是「弱势群体」

2019年5月1日起,巴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依法进行查处

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牌证

管理工作的公告

全体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朋友们: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牌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标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要求,群众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未及时登记注册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在2019年10月15日前办理注册登记;10月15日(含)以后,未获CCC认证、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将无法登记上牌和上路行驶。

二、为方便群众登记上牌入户,自2019年4月24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设立若干登记上牌服务站。其中,在巴中主城区设立6处登记服务站,分别是:回风交警执勤执法岗亭、气象局交警执勤执法岗亭、巴州区交警大队一楼、巴人广场交警执勤执法岗亭、恩阳区义阳大道红绿灯处交警执勤执法岗亭、兴文场镇交警执勤执法岗亭;其它各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立登记上牌服务站。

三、在登记上牌时,电动自行车车主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格证和购车发票(或盖章收据)原件,并缴纳保险费用;摩托车车主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行驶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2019年5月1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4月19日

(来源: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陈晓 初审:尹苒 审核:吴露臣 审发:何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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