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哥倆駕車撞人致死後:一個回家睡覺 一個去上班)

湖北日報訊 是神經太粗,還是對生命過於漠視。湖北省南漳縣一對兄弟駕車撞人後不管不問,車速不減,揚長而去。哥哥回家睡大覺,弟弟回到工廠去上班。

11月6日18時15分,宜城交警大隊接到報案:250省道宜城市華怡酒店門口,一小車將行人撞傷後,肇事者駕車逃逸。宜城交警大隊事故處理民警接警後快速趕到現場,傷者已被送往醫院進行搶救。事故民警迅速開展現場勘查,在事故現場發現有一灘鮮血、一雙女式運動鞋、一個破損的車輛保險槓和幾塊燈罩碎片。事故處理民警打電話到醫院詢問傷者情況,醫生告訴民警,傷者已停止呼吸。

交警大隊緊急啓動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應急方案,抽調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進行偵查:一組到醫院提取死者血樣;一組將現場提取的車輛遺留物拿到城區汽車修配廠進行比對;一組負責調取事發當時周邊路口路段的監控錄像。首先從汽車修配廠傳來消息:經比對,初步認定肇事車輛是一輛銀灰色吉利小轎車。隨後,視頻偵查小組在250省道與207國道交叉路口的視頻監控上發現一輛號牌爲鄂F89U92的銀灰色吉利小轎車右前側保險槓破損,被列爲嫌疑車輛。

經查,鄂F89U92車主劉某財,南漳縣武安鎮人。辦案民警當即決定到南漳縣武安鎮,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連夜趕到車主劉某財的家中時,發現劉某財家中無人。經瞭解,劉某財曾在南漳縣安集鎮開有水泥磚廠,他全家有可能搬到水泥磚廠去住了。辦案民警迅速趕到安集鎮水泥磚廠,將已經休息了的劉某財從牀上叫起來。經詢問,劉某財承認鄂F89U92吉利小轎車是他的,車子借給其弟弟在開,今天白天他們兄弟倆還在一起,下午18時由其弟弟開車,兩人一起從宜城市回來,在路過207國道時好像是撞到了什麼東西,當時也沒在意就開車走了。劉某財告訴民警,其弟弟劉其強現不住在南漳,而是住在宜城市雷河鎮廖河村一組。民警又趕緊趕回宜城,在劉其強的居住地找到肇事嫌疑車輛,在已撞破裂的擋風玻璃上發現有被撞人遺留的毛髮,右側保險槓破損部位也與現事故現場遺留的碎片相吻合。7日零時30分許,民警在雷河鎮一家工廠將正在上班的劉某強抓獲。

經查,11月6日16時14分左右,劉某強(男,47歲,南漳縣武安鎮葫蘆潭村人)其持C1型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鄂F89U92吉利小轎車沿250省道由東向西行至老化肥廠華怡酒店門口時,與其前方同向靠右行走的一中年女子相撞,事故發生後劉某強駕車逃逸。

此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刑法第133條的規定,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姬雪瑩 本文來源:荊楚網-湖北日報 責任編輯:姬雪瑩_NN6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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