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藏尸案”二审今天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政协委员、被害人的亲属、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50多人旁听了庭审。

法庭上,被告人朱晓东当庭否认故意杀害妻子,辩护人辩称朱晓东不是预谋杀人,系自首,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原告诉讼代理人认为被告人杀人手段极其残忍,请求二审维持原判,并当庭表示不接受被告人道歉。法院将对此案择期宣判。

上午九点,离开庭还有一小时,被害人的父母及亲戚早早来到法院门口。按照法律规定,杨家父母作为该案的证人不能进入庭审现场。当天,受害人的表姐和舅舅代表家属进入法庭。

被害人父亲杨敢连告诉记者: “这段时间比较平静,今天早早地起来了。我们的诉求就是要他死刑,不接受经济赔偿,肯定有信心。”

今年8月23号,上海二中院判决认定:2015年12月31号,被告人朱晓东与被害人杨俪萍登记结婚,后共同居住于虹口区。2016年10月17号上午,朱晓东在家因故用手扼住杨俪萍的颈部致杨机械性窒息而死亡。之后,朱晓东将杨俪萍的尸体用被套包裹后藏匿于家中阳台上的冰柜内。上海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朱晓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后,朱晓东不服,向上海高院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中,法庭对朱晓东故意杀人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对一审认定的证据进行了质证,上诉人朱晓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检察机关分别发表了意见,朱晓东作了最后陈述。辩护人认为,本案是因婚姻家庭矛盾而引发的突发性犯罪,朱晓东系自首,认罪悔罪,建议对朱从轻处罚。

法庭上,原告诉讼代理人则认为,朱晓东系预谋杀人,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大,请求二审维持原判。检察机关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庭审中,辩护人提交了十一组新证据,大多是围绕被害人的微博内容展开。辩护人辩称被害人性格多元、有轻生意向,死亡前意志消极。而原告代理人樊颙则反驳,这些新证据与一审认定的犯罪事实并无关联。

“他们这次出示的这些材料,公诉人和我们都认为这个与本案无关的。而且我们认为生活的点点滴滴资料,跟朱晓东杀人残忍的行为是没有任何因果关系的,也没有任何关联。所以我们对他的证据发表了一些意见。”

当天12点23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听」“杀妻藏尸案”二审择期宣判 原告代理人:拒绝接受道歉,请求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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