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妻藏屍案”二審今天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政協委員、被害人的親屬、新聞記者及社會各界羣衆50多人旁聽了庭審。

法庭上,被告人朱曉東當庭否認故意殺害妻子,辯護人辯稱朱曉東不是預謀殺人,系自首,請求二審法院對其從輕處罰。

原告訴訟代理人認爲被告人殺人手段極其殘忍,請求二審維持原判,並當庭表示不接受被告人道歉。法院將對此案擇期宣判。

上午九點,離開庭還有一小時,被害人的父母及親戚早早來到法院門口。按照法律規定,楊家父母作爲該案的證人不能進入庭審現場。當天,受害人的表姐和舅舅代表家屬進入法庭。

被害人父親楊敢連告訴記者: “這段時間比較平靜,今天早早地起來了。我們的訴求就是要他死刑,不接受經濟賠償,肯定有信心。”

今年8月23號,上海二中院判決認定:2015年12月31號,被告人朱曉東與被害人楊儷萍登記結婚,後共同居住於虹口區。2016年10月17號上午,朱曉東在家因故用手扼住楊儷萍的頸部致楊機械性窒息而死亡。之後,朱曉東將楊儷萍的屍體用被套包裹後藏匿於家中陽臺上的冰櫃內。上海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朱曉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後,朱曉東不服,向上海高院提出上訴。

二審庭審中,法庭對朱曉東故意殺人的事實進行了調查,對一審認定的證據進行了質證,上訴人朱曉東、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檢察機關分別發表了意見,朱曉東作了最後陳述。辯護人認爲,本案是因婚姻家庭矛盾而引發的突發性犯罪,朱曉東系自首,認罪悔罪,建議對朱從輕處罰。

法庭上,原告訴訟代理人則認爲,朱曉東系預謀殺人,手段極其殘忍,主觀惡性極大,請求二審維持原判。檢察機關認爲,原判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建議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庭審中,辯護人提交了十一組新證據,大多是圍繞被害人的微博內容展開。辯護人辯稱被害人性格多元、有輕生意向,死亡前意志消極。而原告代理人樊顒則反駁,這些新證據與一審認定的犯罪事實並無關聯。

“他們這次出示的這些材料,公訴人和我們都認爲這個與本案無關的。而且我們認爲生活的點點滴滴資料,跟朱曉東殺人殘忍的行爲是沒有任何因果關係的,也沒有任何關聯。所以我們對他的證據發表了一些意見。”

當天12點23分,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聽」“殺妻藏屍案”二審擇期宣判 原告代理人:拒絕接受道歉,請求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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