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评论 | 地铁上禁止手机外放声音,“文明劝说”应优先于法律干预

□蒋璟璟

乘坐列车时,不得大声喧哗、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得外放声音吵到他人!8月20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举行《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对乘客应遵守的文明乘车秩序相关内容进行增补。此前,北京、兰州也出台了类似规定,其中北京规定地铁内大声外放音乐将纳入征信。(澎湃新闻)

手机声音外放,作为“中老年人的行为习惯”之一,长期遭到网络的戏谑调侃和口诛笔伐。但事实上,有此行为的年轻人也不在少数。昆明拟立法禁止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对此很多饱受噪音打扰的网友纷纷表示支持,但也有人认为音量小点可以,干脆不让外放就有点过了。此类法律的善意初衷毋庸置疑,但是其尺度和边界,则照例又引发了讨论。

“乘坐列车时,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得外放声音吵到他人”。要知道,昆明的这一规定,并不是简单的“倡导性法律”,而规定了一系列处置、惩戒条款,比如说“工作人员有权对乘客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后仍不改正的,可以拒绝其进站乘车或者继续乘车。”然而,但凡对现实的地铁乘车场景有所了解,我们或许就会怀疑,类似的规定果真能实施吗?毕竟,列车车厢常常人挤人,管理人员配置极其有限,其能否真正尽到责任?

坐地铁不外放声音,从本质上说,更应该归入“素质”“道德”范畴,其和“给老人让座”差不多性质。之于此,我们固然可以尝试以法律手段调节,可与此同时,“文明宣教”也同样重要。在车站、车厢等显著位置对此进行专门提醒,首先让“乘车外放手机声音”成为一件有压力、有耻感的事情。在此基础上展开治理,或许要容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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