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今後坐地鐵,嚴禁手機外放聲音

乘坐地鐵的時候,哪些行爲是不被允許的?你肯定要說,這個簡單嘛,分分鐘給你答出來:不能在地鐵上喫東西、不能搶上搶下……

但是,也有多市民反映:有的乘客很喜歡手機外放,非常沒有公德心,讓很多乘坐地鐵出行的市民感到不適。

成都:今後坐地鐵,嚴禁手機外放聲音

“這個事情,現在終於有規可依了!交通運輸部日前印發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把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納入了7類約束性行爲。”成都地鐵運營公司向小錦表示。

據介紹,《辦法》共7章43條,包括總則、基礎管理、客運組織、客運服務、乘客行爲規範、服務監督與提升、附則等章節。

在乘客行爲規範方面,《辦法》明確了影響運營安全的10類禁止性行爲,以及影響秩序的7類約束性行爲,要求乘客在疏散時服從工作人員指揮和引導,提倡文明乘車美德等。

7類約束性行爲——

●在車站或者列車內塗寫、刻畫或者私自張貼、懸掛物品。

●攜帶動物(導盲犬、軍警犬除外)進站乘車,攜帶有嚴重異味、刺激性氣味的物品進站乘車。

●推銷產品或從事營銷活動,乞討、賣藝及歌舞表演,大聲喧譁、吵鬧,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

●騎行平衡車、電動車(不包括殘疾人助力車)、自行車,使用滑板、溜冰鞋。

●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

成都:今後坐地鐵,嚴禁手機外放聲音

●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躺臥或踩踏座席。

●在車站和列車內滋擾乘客的其他行爲。

其中,乘坐地鐵時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這樣一種廣爲詬病的行爲,正好上了“乘客行爲黑名單”。

許多網友看到這一項規定,不禁大呼一口氣:這下坐地鐵,總算清靜了。

10類禁止性行爲——

●攔截列車,提示警鈴鳴響時強行上下列車,車門或站臺門關閉後扒門。

●擅自操作有警示標誌的按鈕和開關裝置,在非緊急狀態下動用緊急或者安全裝置。

●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蝕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進站、乘車。

●攀爬或者跨越圍欄、護欄、護網、站臺門等,擅自進入駕駛室、軌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標誌的區域。

●向軌道交通線路、列車以及其他設施投擲物品。

●損壞車輛、站臺門、自動售檢票等設備,干擾通信信號、視頻監控設備等系統。

●損壞、移動、遮蓋安全標誌、監測設施以及安全防護設備。

●在車站、列車內吸菸,點燃明火。

●在運行的自動扶梯上逆行、推擠、嬉戲打鬧。

●影響運營安全的其他行爲。

《辦法》將於2020年4月1日起施行。還有幾個月的時間,從現在開始,學習起來,從小事做起。

“在成都,每天地鐵的客運量穩定在400萬人次左右。地鐵,作爲城市的公共交通工具,文明乘車靠大家。從我做起,大家纔能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乘車環境。”該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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