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检察职能配置,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10月下旬以来,监利县检察院结合该院实际,积极探索试行捕诉监合一专业化办案机制,有效地提高了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捕诉监合一专业化办案机制建设,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适合该院的捕诉监合一专业化办案机制。经反复征求各分管领导、部局主任、承办检察官意见后,初步形成了《监利县人民检察院试行捕诉监合一专业化办案组织暂行方案》。公诉、侦监等部门迅速行动,集中组织办案人员学习上级和本院文件精神,加强素质能力培训,积极了解捕诉监合一带来的变化,并做好工作调整后带来的挑战准备。

捕诉监合一工作机制重新整合公诉、侦监等部门办案力量,改变以往“捕诉分离”的工作格局,实行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全面负责同一案件的适时介入、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审查起诉、审判监督等办案工作,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办案责任制要求,暂行方案规定对试行后受理的新案件实行专业化类案优先分配专业化办案组,普通案件自动大轮案的分案模式。

2018年10月22日,监利县检察院捕诉监合一专业化办案组织正式运行。目前,捕诉监合一专业化办案组织运行较为顺畅,运行以来该院共办理各类案件51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4件,一审公诉案件37件,工作质效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素质意识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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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红萍

编辑 |邓池源、李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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