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調查顯示費某的手機在案發當天晚上十點以後就沒有通話記錄了,這與蔡某反映的情況不符,察覺到異常的偵查員不動聲色,繼續仔細詢問蔡某當晚與死者費某約會的每一個地點。偵查員找到死者費某前男友孫某打工的木材加工廠,並將孫某傳喚至刑警隊對其進行進一步詢問,然而孫某聲稱自己與費某早在2012年12月就已經分手,期間再也沒有聯繫。

2013年1月1日元旦節,河北省廊坊市文安縣城內處處洋溢着喜慶的氣氛,新年的到來讓每個人都感到喜悅,而文安縣左各莊的王某卻隱隱感到一絲不安。

下午四點他終於決定到鄰居家去看看,王某走進鄰居的院落中看到屋門依然掛着鎖,便來到窗前向屋內張望,試圖發現有沒有人回來過的痕跡。

然而闖入王某視線的場景卻使他大驚失色,捅開沒有玻璃的窗戶紙,王某看到屋內地上躺着一個人,渾身是血,偵查員接到110指令後立即趕往案發現場並對現場進行仔細地勘查。

這處老宅屬於河北省文安縣左各莊陳某,常年對外出租,由於年久失修房屋顯得十分破舊。

死者爲一名女性,死於老宅東屋牀上,全身赤裸,上身及頭部被棉被覆蓋,屋內散佈着大量噴濺狀的血跡,牆面、地上以及窗戶都有血跡。

靠近死者頭部壓着幾塊磚頭,死者疑似被性侵前或者侵害後被擊打致命,從案發現場散佈的血跡和所發現的磚塊,偵查員推斷死者是被磚塊猛烈擊打頭部致死。

隨後偵查員通過對現場進行認真地勘驗並有了新的發現,死者的手機被摔得粉碎,財物現金等貴重物品沒有丟失,現場也沒有被翻動的跡象。

偵查員從案發現場發現的磚塊再到發現的皮包手機等物品確定死者正是房屋的租戶費某。

經調查,費某是陝西人,現年28歲,與前夫離婚後獨自帶着女兒來到河北。

報案人王某稱費某搬至河北省文安縣左各莊有幾年的時間,平時爲人和善,從不與人結仇,就在2012年12月29日的下午,費某稱自己要出遠門,託付鄰居王某照顧她十歲的女兒。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的血跡

死者頭部被幾塊磚頭壓着

死者的手機

死者費某

偵查員按照報案人王某所提供的線索找到了死者費某的女兒,並向她詢問自己母親最後外出的情況。

她說她的媽媽在12月27日下午走的,走的時候手裏提着一個包,口袋裏裝了幾十塊錢,還有一部手機,然而就在此後偵查員瞭解到一些極爲反常的情況。

報案人王某稱死者費某租了兩處房子,一處給她和她女兒居住,並且死者費某很少生活在案發的那間出租屋,這一反常現象立即引起了偵查員的注意。

死者費某除了租住案發現場這一房屋外,在約一公里以外的村正中還租有一套房屋,相比起這套破舊的老宅,村正中的房屋打理得井然有序。

偵查員從費某鄰居那裏瞭解到平日裏費某與女兒更多地住在案發現場外的另一處房屋而並不是這套老宅,偵查員不禁心生疑惑。

一個單身母親爲何要租住兩套房屋呢?文安縣位於河北省廊坊市正南,雖然縣城不大,但這裏以木材加工業聞名,文安縣境內遍佈着大大小小的木材加工廠,左各莊更是木材加工業的聚集中心。

相對於整個文安縣來講,左各莊人口是最多的,因爲板廠擺板切板用人量大,通過外圍走訪,偵查員瞭解到死者費某平日接觸人員較多,生活並不拮据。

那麼這處老宅會不會是費某用來囤放木材的倉庫呢?通過了解偵查員瞭解到費某並沒有做生意,而且費某左手帶有殘疾不能務工,周圍人包括房東對費某都不是很瞭解。

對於死者是否做生意,街坊鄰居都表示並不是十分了解,外圍調查沒有任何進展,就在此刻法醫經過仔細地勘驗作出了詳盡的驗屍報告。

報告顯示費某死亡時間應該爲2012年12月28日凌晨兩點左右,也就是說費某在與女兒分開的當天晚上就已經遇害了。

根據費某的死亡時間,偵查員作出了進一步推斷,案發現場的門是從外面用鎖鎖着的,應該是犯罪嫌疑人作完案鎖好門才離開現場的。

能夠找到房屋的鑰匙並且對案發現場環境熟悉,警方初步分析犯罪嫌疑人可能與費某有過接觸,偵查員推斷兇手很有可能當晚與費某一起或者當晚與她聯繫過的人。

費某租住的另一處房屋

專案組立即對案發現場死者的遺物進行仔細檢查,試圖從中找出線索,然而結果卻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很快偵查員調取到費某的通話記錄和網絡聊天記錄。

警方發現有過通話記錄的手機號機主都不是實名制的,死者的通話記錄顯示當晚與受害人費某聯繫的共有三個號碼,並且三個號碼都沒有進行實名制登記。

在接下來的調查中,偵查員又發現了一系列奇怪的現象,死者費某的聯繫人足足有一百多個。

其中大部分都是男性,死者經常晚上和那些男性聊一些比較放縱的話題,費某給那些交往人員全部存的別名,面對虛假身份登記的電話號碼和網絡聊天記錄,偵查員有針對性地對幾個號碼進行重點調查。

調查中偵查員發現死者費某與通話中的每一名男性都有着時斷時續的聯繫,並且根據周圍鄰居反映費某時常與不同男性接觸。

然而當偵查員問及這些男性的身份時,鄰居們卻都表示並不瞭解,這讓專案組感到極大的困惑,死者費某沒有固定的正當職業,每天早出晚歸,社會關係比較複雜,在左各莊待的時間較長。

專案組分析,如果情殺的可能性成立,那麼日常聯繫人不確定,作案動機不明,而且在深夜兇案發生時沒有一絲聲響使這樁兇殺案更加撲朔迷離。

夜深了,辦案人員對案件的偵查仍在緊張地進行中,2013年元旦發生在河北文安縣境內的兇殺案至此進入困境,警方該何去何從?

次日清晨,偵查員再次前往案發地點周圍進行走訪,試圖找到與死者聯繫較爲頻繁的關係人,與此同時,另一組偵查員在案發地點附近的派出所進行串並。

警方試圖從死者費某日常活動中尋找線索,上午九點,一個有價值的線索被反映上來,死者費某與她的前男友經常打架,派出所有費某當天的報警記錄。

得到這一線索後,偵查員立即通過派出所民警調取死者費某報案當天所留下的報警記錄,並找到當天的接警民警仔細回憶當天前來報案的人。

派出所民警回憶2012年10月的一天,一名費姓女子和一名姓孫的男子來到派出所,女子哭哭啼啼控訴該男子喝酒後對其實施毆打,而孫姓男子因醉酒而顯得神智不清。

在民警的再三詢問下,費姓女子終於承認與該男子爲男女朋友關係,經過民警耐心調解後兩人和解並離去,經過對死者費某的照片進行辨認。

派出所民警確定來報案者正是此人,專案組偵查員立即對醉酒毆打費某的男子孫某進行進一步調查,孫某和費某談過戀愛,兩人開始關係比較融洽,後期因爲孫某酗酒者兩人經常打架。

並且孫某生活不檢點也不務正業,費某就提出了分手,但是孫某一直糾纏費某,費某的嫌疑加大了。

偵查員找到死者費某前男友孫某打工的木材加工廠,並將孫某傳喚至刑警隊對其進行進一步詢問,然而孫某聲稱自己與費某早在2012年12月就已經分手,期間再也沒有聯繫。

偵查員立即查看孫某的手機,發現在1月1號下午四點左右孫某還給費某打過電話,並且發送了一條短信。

並且孫某生活不檢點也不務正業,費某就提出了分手,但是孫某一直糾纏費某,費某的嫌疑加大了,偵查員找到死者費某前男友孫某打工的木材加工廠,並將孫某傳喚至刑警隊對其進行進一步詢問。

然而孫某聲稱自己與費某早在2012年12月就已經分手,期間再也沒有聯繫,偵查員立即查看孫某的手機,發現在1月1號下午四點左右孫某還給費某打過電話,並且發送了一條短信。

很顯然孫某在撒謊,可是不管偵查員再怎麼詢問,孫某都堅稱自己沒打過電話。

當偵查員將調取的通話記錄放在孫某眼前時,孫某卻給出了一個令人難以預料的答案,是,是我打的,我就是特別想費某了,我看看她過年到家回不回家,如果她不回家的話我就叫她和我一起過年。

但是電話沒打通,於是就給費某發送了一條短信,但是費某沒有回覆。

偵查員判斷案發當天下午死者手機內的三個通話記錄其中一個很有可能就是預先約死者費某出來的電話,並且當天下午所發的短信也早已被刪除,這時孫某的作案嫌疑驟然上升。

面對孫某的種種疑點,偵查員仔細詢問孫某,孫某回答當天只是無聊所以撥打了死者費某的電話,偵查員立即對孫某進行調查。

孫某反映案發當天晚上他在廠里加班沒有出過廠,偵查員馬不停蹄地來到孫某打工的木材加工廠並調取了工廠車間內的監控錄像。

從監控畫面中偵查員看到孫某在案發當晚一直在廠內工作,中途也曾外出僅用時十分鐘,而在短短的十分鐘內從工廠到案發現場再從案發現場返回到工廠根本不可能。

監控畫面中的孫某

監控畫面中忙碌的孫某讓偵查員排除了其作案嫌疑,案件再次斷了線索,至此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時間在一分一秒地過去,距離案發19小時後案件的進展卻又回到了原點,這時專案組的每名偵查員都感到案件所帶來的壓力,兇手到底藏在哪裏?

對死者的前男友孫某的作案嫌疑排除以後,另一組偵查員加大了對案發現場的排查力度。

尋找進一步偵破案件的線索,走訪的過程中偵查員不斷調取路邊的監控,詢問文安縣左各莊主要街道上的包括出租車三輪車在內的司機。

終於一條新的線索浮出水面,案發當天下午,一個三輪車司機看見費某在案發的出租屋與一名男子見面。

據三輪車司機張某描述,2012年12月27日,他曾經從案發地點接過費某母女二人,在行駛過文安縣左各莊中心街道的時候送她們到底費某租住的另一處出租房內。

司機張某在準備離開時看到一個男人走進費某房內並與其進行交談,張某不知道那名男子的名字但是知道他的住址做什麼工作。

原來當天與費某見面的男子也曾搭乘過司機張某的三輪車,因爲職業習慣,三輪車司機張某曾經與其交談,並且能夠準確地說出該男子的住所工作單位。

面對這一信息,偵查員興奮不已,隨後偵查員爲了避免打草驚蛇,立即對該男子進行暗中調查。

經查實該男子姓蔡,陝西人,在左各莊某木材加工廠打工,與死者費某曾是情人關係。

在獲取了蔡某的聯繫方式後,偵查員有了新的發現,案發當天費某與蔡某有過聯繫,種種跡象顯示蔡某在案發當天與死者費某有過接觸。

並且從調查中偵查員瞭解到蔡某在案發當晚很晚纔回家,專案組分析蔡某很有可能就是最後見到費某的人,隨即立即決定對蔡某進行傳喚。

然而面對警方的詢問,蔡某卻顯得十分淡定,蔡某說27號下午費某給他打電話叫他過去,兩人在費某的出租房裏啪啪啪。

完了之後他就離開了,蔡某告訴偵查員自己2012年4月與費某結識後一直保持情人關係,在案發當晚他曾與費某約會並在晚上十點左右蔡某就離開了案發地點。

蔡某告訴偵查員在當晚11點左右費某接到一個電話說晚點還有事,催促蔡某離開,然而細心的偵查員卻從這句不經意的話中發現了破綻。

調查顯示費某的手機在案發當天晚上十點以後就沒有通話記錄了,這與蔡某反映的情況不符,察覺到異常的偵查員不動聲色,繼續仔細詢問蔡某當晚與死者費某約會的每一個地點。

同時派出另一組偵查員對蔡某所描述的約會地點一一進行覈實,蔡某說下午和費某在一個小飯店喫飯,通過飯店老闆和服務員證實了此事。

喫飯出來以後經過一個移動公司,那裏剛好有一個監控探頭,警方調取了監控錄像進行對比,發現畫面中確實是蔡某和費某。

在調取了蔡某與死者費某路過某公司的監控畫面後,偵查員清楚地看到蔡某身穿一件黃色的外套與費某並肩於案發當晚18時45分左右悠閒地經過某公司大門口。

監控裏蔡某穿着黃色外套

而就在此時,一個不易察覺的細節讓偵查員更進一步地確定了蔡某的作案嫌疑。

蔡某說他當時穿的是深顏色的衣服,但是偵查員調取監控錄像以後發現他穿的是一件黃色的外套,蔡某又說這件衣服被自己拿到乾洗店去洗了。

偵查員迅速趕到蔡某所說的乾洗店提取蔡某當晚所穿的黃色外套,並從乾洗店工作人員處獲取蔡某送去衣服的詳細經過。

據乾洗店的服務員回憶,當時送來的時候是一件用塑料袋子裝着的溼衣服,上面沾了很多洗衣粉。

當偵查員將從洗衣店提取的黃色外套和洗衣店店員所提供的情況全部擺在蔡某面前時,蔡某沉默了。

偵查員又將衣服上提取的微量噴濺血跡進行DNA比對時,蔡某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全盤道出了案發當天自己因錢財糾紛殺害費某的犯罪事實。

蔡某稱自己與死者費某一直保持曖昧關係,並時常約會,但每次費某都會向自己索要生活費。

案發當晚在出租房內激情過後費某再次提起生活費的問題,蔡某因錢包裏的現金所剩無幾,兩人隨即發生爭執,蔡某一怒之下將費某殺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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