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交通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司机蓝某驾驶桂BL5515普通货车,车内装有236桶约15.6吨的金属漆稀释剂,由南环路运输至柳东新区,收取运费500元,该车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员也未取得相应资质从业资格证,属无证非法运输危险货物。”交通执法支队柳南大队大队长李贵珍介绍,金属漆稀释剂属于易燃易爆的3类危险品,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4月30日14时30分许,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交通执法)投诉中心接到群众来电举报,在南环路中石油加油站对面,有辆普通货车装载贴有易燃易爆标志的3类危险品。交通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行动,15时许执法人员在南环路上顺利查获该车。

交通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无证非法运输危险货物

经交通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司机蓝某驾驶桂BL5515普通货车,车内装有236桶约15.6吨的金属漆稀释剂,由南环路运输至柳东新区,收取运费500元,该车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员也未取得相应资质从业资格证,属无证非法运输危险货物。

这辆普通货车车内装有236桶约15.6吨的金属漆稀释剂

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车停止违法运营行为,要求货主聘请有资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对车上危险品进行卸载转运,及时消除了一起安全隐患。截至发稿该车运输的15.6吨危险品已经全部转运。

执法人员在清点数量

转运这批危险品

“非法运输危险品的车辆,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且安全运行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如遇明火、高热能极易引起燃烧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交通执法支队柳南大队大队长李贵珍介绍,金属漆稀释剂属于易燃易爆的3类危险品,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桶上贴有“易燃液体”的标签

交通执法人员提醒广大货运从业人员及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不要心存侥幸,一旦被查获将会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惩。

来源:柳州1号APP、通讯员 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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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静静

值班: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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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审核:计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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