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就目前看來,爆出的視頻和音頻都對女生比較不利,而先前的起訴書主要是對劉強東不利,但最終法院作出判斷的依據則是雙方證據的證明力。我們可以在視頻中可以看出,整個飯局三個小時女生劉某都是坐在劉強東旁邊,最後幾分鐘起身,後來原座位已經有人了,她坐到了其他座位。

本文轉載自公衆號:Insight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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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強東在美涉性侵一案真是越來越撲朔迷離了。先是有網友公佈了劉強東被從女主公寓房間帶走的視頻。

然後熱搜簡直是一波接一波,南都記者稱此前收到匿名郵件,裏面有「自稱是劉強東代理律師」與「疑似女方當事人」的談判錄音。

根據錄音內容可以判斷對話的雙方是兩名女性,一名女性自我介紹稱是Caplan&Tamburino律師事務所的律師Jill Brisbois,也就是劉強東在美國的代理律師。

另一名女性並未提供個人信息,但在對話中向對方確認其委託人的姓名是“LIUQIANGDONG”。確認後,這名女性說道:

“我想讓他向我道歉,我還想知道他打算如何解決這件事情。”

他可以給我錢,然後我需要他給我道歉。”

“否則我會去法院並且找律師。”

同時她表示自己不想看到這件事上報紙,也不想任何人知道這個事。

隨後,在劉強東律師將電話打回,詢問“女生對賠償金額有怎樣的預期”。該女生回答:

“我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事情,我不知道。你可以問他的意見嗎?只要(那個金額)我滿意就可以了。”

錄音視頻完整版如下

這個瓜還沒消化完,緊接着又有微博博主@陳純Camus發佈了一段完整版飯局監控視頻:

並且該博主稱“此視頻是獲得明大女生劉某授權,可以證明女生在起訴書中所言是完全真實的,@明州事記發佈的視頻有誤導公衆之嫌”。

我們可以在視頻中可以看出,整個飯局三個小時女生劉某都是坐在劉強東旁邊,最後幾分鐘起身,後來原座位已經有人了,她坐到了其他座位。

這一點與她起訴書中的第23條相符,由此看來,昨天的視頻只放出了最後兩人沒有坐在一起的部分。

隨後有網友指出,女孩並非主動坐在劉強東身邊的,而是因爲有人示意:

由此可見,昨天微博賬號@明州記事 曝光的第一組視頻所強調的“當晚餐廳聚餐,兩人並非始終坐在一起”的確有誤導之嫌。

但該微博賬號隨後公佈的第二段“疑似女方舉止親密主動邀請劉強東進入公寓”的視頻也於今天被女方律師證名“內容屬實”。

代表原告的Florin Roebig律師事務所表示,發佈在網上的視頻片段以及完整的監控視頻與其當事人在訴訟中所描述的場景一致,也與她爲執法部門提供的證詞一致。

同時讓發現君感到奇怪的是,在被女方律師認證屬實的第二段視頻中,有幾處明顯與前不久的起訴書不符。

比如在酒局結束後,我們可以看到劉強東獨自走出餐廳,而此刻的劉某意識尚且清醒,正在爲隨後的衆人主動開門,並等大家出門後繼續跟上。

這與起訴書第26條所寫“由於被告劉強東及其商界朋友和同事的脅迫行爲,女生最終如被告劉強東所願地被灌醉了”,但在視頻中,好像看不出女生所說的“醉酒和虛弱的狀態”。

而且更令人好奇的是,在公寓大樓門口,涉事女主主動刷卡讓劉強東和助理進入大廳,並且隨後上樓的時候捱得很近,疑似有挽手的動作。

但在起訴書中,女生稱劉強東在路上就要猥褻自己,並把身體強行壓在女生身上,且試圖脫下女生的外衣和內衣。

如果女生所言爲真,那麼爲何進入公寓內,還要邀請劉強東上樓?

微博博主@陳純Camus在今天又更新發布了一段視頻並稱,女主一共被勸酒19次,與其起訴書中表述一致。

現在真相到底如何,究竟孰是孰非,已經沒有人敢妄下判斷了。

就目前看來,爆出的視頻和音頻都對女生比較不利,而先前的起訴書主要是對劉強東不利,但最終法院作出判斷的依據則是雙方證據的證明力。

明尼警方公開報告

未來的結局走向會如何?

此前曾參與報道“江歌案”、“周立波案”,並與當事人直接對話的著名記者王志安表示,不和解的話,這場官司至少2~3年,而與劉強東案做對比參考的,一個是卡恩案,一個是科比案。

可以看出美國法律對於名人涉嫌性侵的判罰有一套準繩。

有人表示這過度保護了弱勢羣體,但也有人表示這正是優點,因爲這提醒那些有錢有權勢的人,不要輕易和弱勢地位的人發生親密關係,長遠來看,對雙方都是一種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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