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到底是否入選了備戰奧運的國家集訓隊?這都快成爲了一個謎。反轉再反轉,過山車般的歷程終結於中國游泳協會的一紙聲明--孫楊目前處於禁賽期,之前下發的集訓通知作廢。

京媒:當行業協會帶頭違規 誰還能對未來樂觀?

當孫楊入選國家隊的消息傳出後,外界迅速形成了兩個討論羣體,樂觀的人們在猜測這是否意味着中國游泳隊隊長的上訴樂觀,翻案有望?另一種聲音則馬上指向規則:一個在禁賽期內的運動員入選國家隊參加集訓,這種做法是否符合規定?

泳協發佈的聲明令其中的邏輯也變得清晰了:如此前在社交媒體上流傳的國家游泳隊集訓通知所顯示,孫楊確實入選,但遭到違規爭議後,泳協推翻了自己之前的決定。

翻閱國家體育總局《體育運動中興奮劑管制通則》,其中第七十三條規定,處於禁賽期的當事人不得以任何身份參加任何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全國性體育社會團體及其會員單位舉辦或授權舉辦的比賽或其他有關體育活動,以及其他政府資助的比賽或其他有關體育活動,反興奮劑組織開展或授權開展的反興奮劑教育項目除外。

第七十四條則強調,處於禁賽期的運動員在禁賽期滿前可以歸隊訓練,或者使用政府所屬或資助的體育場館設施進行訓練;恢復訓練的時間按四分之一的禁賽期計算,最長不超過2個月。

京媒:當行業協會帶頭違規 誰還能對未來樂觀?

游泳字[2020]49文件中表述爲"結合東京奧運會延期情況",證明文件爲3月24日之後發佈,而孫楊在2月28日已被宣佈禁賽8年。網絡截圖

禁賽期從何時開始算?泳協的《聲明》中開篇明義:根據《世界反興奮劑條例》,自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裁決之日起,孫楊已處於禁賽期,上訴期間不影響裁決執行。

基本可以認定招孫楊入國家集訓隊是違規行爲,即使做出這一決定的通知被宣佈作廢,但依然是可悲的--規則一直就擺在那裏,能在消息曝光後迅速進行"糾錯",難道之前就不知道是否違規?

孫楊爲何遭遇禁賽?不是因爲他的興奮劑檢測結果不清白,而是在檢測過程中做出了嚴重違規行爲。八年禁賽的處罰不可謂不觸目驚心,孫楊團隊當時做出的不專業行爲令外界瞠目,未來能否避免出現類似情況?運動員們遵守規則的意識能否得到加強?現在看來並不樂觀,當行業協會都在違規的時候,任誰都樂觀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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