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牡丹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原局長王憲斌被雙開

牡丹江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牡丹江市委批准,牡丹江市紀委監委對牡丹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原局長王憲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憲斌違反廉潔紀律,在春節期間向其單位主要領導贈送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爲黑社會性質組織和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超管轄辦案、違法採取強制措施;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巨大,涉嫌行賄犯罪。

王憲斌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宗旨意識喪失,毫無黨性原則,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敗壞黨風黨紀,嚴重損害了領導幹部的政治形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涉嫌行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牡丹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牡丹江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憲斌開除黨籍處分;由牡丹江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王憲斌簡歷

王憲斌,男,漢族,1964年6月出生,黑龍江海林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黑龍江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法律專業畢業,在職大學學歷。

1986.07—1989.08 海林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辦事員

1989.08—1992.08 海林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科員

1992.08—1994.12 海林市公安局刑警大隊中隊長

1994.12—1995.03 海林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

1995.03—1996.11 海林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

1996.11—1998.01 海林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正科級)

1998.01—2000.04 海林市公安局局長助理兼刑警大隊大隊長

2000.04—2008.11 海林市公安局副局長

2008.11—2012.11 牡丹江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政委(副處級)

2012.11—2017.04 牡丹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局長

2017.04— 牡丹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副處級偵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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