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本案中,涉案男孩與女孩系同學,其年齡均未達到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的年紀,所以其法定監護人即父母應該承擔無過錯侵權責任。父母對於孩子的成長具有保護的職責,雖然學校與涉案男孩家長應該對該女孩負責,其父母也應對於其失職行爲承擔較小比例的過錯。

童年是很多人無比懷念的時光,我們會想起同桌的惡作劇,鄰桌總是借了橡皮不還等有趣的小事情。但是,在我們記憶深處也會有些灰暗的地帶,比如誰曾經揪了我的辮子,誰曾經扔了我的書,成年人和孩子相處,成年人是懂得“度”,但是孩子與孩子相處的“惡作劇”未必知道輕重。最近,河南禹州發生一起7歲女孩眼睛被男同學強塞紙片,一個月取出幾十張紙片的事件。

河南7歲女孩眼睛被塞滿紙片,校方表示沒惡意一塊玩就能免責嗎?

孩子母親李女士稱,女兒的眼睛裏時不時會冒出一些小紙片,一個多月的時間小紙片竟然至少幾十片。原來,女兒上學期間,被三個男生在教室內掰着眼睛塞紙片,他們把紙片捏成疙瘩,兩個人按着女孩,一人負責塞紙。現在,通過醫生每次都要掰開女兒的雙眼,使其忍着疼痛將紙片取出,小小年紀需要承受這份傷害。同時,醫生表示不能確保女孩眼中是否還有紙片,對於女孩的視力和心理狀況表示擔憂。面對這一事件,校方則表示,“七八歲小孩子沒有啥惡意,就是小孩子們在一塊玩兒。” 並且當時並沒有老師在場,具體不知道男孩子們究竟將多少紙條放進女孩眼中。

河南7歲女孩眼睛被塞滿紙片,校方表示沒惡意一塊玩就能免責嗎?

針對本案,涉案男孩是否應該對女孩造成的傷害負責呢?學校的回答又能不能成爲免責的理由呢?

根據《民法總則》:

第十九條 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爲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爲。

第二十條 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爲。

第二十三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同時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在本案中,涉案男孩與女孩系同學,其年齡均未達到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的年紀,所以其法定監護人即父母應該承擔無過錯侵權責任。涉案男孩雖然系未成年,但是該年齡階段對於眼睛的重要程度是有一定認知,並且三人分工進行,其主觀惡性較大。同時,涉案男孩的監護人對於孩子如何與他人相處,如何友好對待同學等人際交往的禮節並未對孩子進行有效教育,未盡到監護職責。所以,涉案男孩的監護人應該對於女孩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

同時,對於校方給出的解釋也是難以服衆的,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該起事件發生的場所爲校園,學校本身就應該對於學生之間如何相處進行引導和教育,同時要關注學生在校的學習與生活狀態,對於其生命安全進行有效的保護。在三名男孩對於女孩進行所謂的“玩笑”的時候,學校沒有進行有效制止,事後未及時聯繫家長,對於涉案男孩也未進行批評教育,並且未積極關注女孩的健康,所以應該對於該案件承擔責任。

河南7歲女孩眼睛被塞滿紙片,校方表示沒惡意一塊玩就能免責嗎?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同時,根據《民法總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父母對於孩子的成長具有保護的職責,雖然學校與涉案男孩家長應該對該女孩負責,其父母也應對於其失職行爲承擔較小比例的過錯。

孩子是祖國的花朵,教育者應該更爲細心去澆灌,父母也更應該用心修剪,讓每一朵都有自己的芬芳,讓整個花園和諧美好。讓每個孩子都有彩色的童年,快樂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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