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追趕搶貨少年致死傷,張家口涿鹿縣一小賣部店主被批捕)

兩少年駕駛“鬼火摩托”在村裏小賣部搶奪後逃跑,被店主追趕後致一死一傷,近日,河北張家口市涿鹿縣人民檢察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

2020年4月1日晚20時許,被害人楊某某(14週歲)、王某某(15週歲)和於某某、李某、郭某駕駛兩輛摩托車至涿鹿縣某村唐某某經營的小賣部門前,楊某某一人進入唐某某小賣部先假意購買了一箱啤酒和一箱飲料,並將啤酒飲料搬至門外,隨後再次返回小賣部說要購買一條“珍品雲煙”,在唐某某爲其取香菸時,楊某某趁其不備將香菸搶奪後跑出小賣部與王某某駕駛摩托車向村外逃竄,於某某、李某、郭某駕駛摩托車在後緊隨。

唐某某發現商品被楊某某搶奪後立即安排妻子報警並駕車追趕,楊某某、王某某二人爲擺脫追趕加速前行,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楊某某和王某某摔落倒地,王某某受傷,楊某某當場死亡。

涿鹿縣人民檢察院在案件定性問題上,多方考慮案件當中的證據情況,對案件當中被害人的年齡、作案工具、嫌疑人的行爲、事故發生的過程以及被害人死亡的原因都作了大量的分析和論證,最終認定,該案應定性爲過失致人死亡,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就案說法

就此案目前進展情況,我臺記者諮詢了縣內法律工作者林律師。

林律師稱:首先,楊某、王某等五人的搶奪行爲爲法所不允,結合其數額、駕駛機動車等情節,健在的人可能面臨刑事追訴;其次,唐某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構成正當防衛,但唐某應當預見開車將楊某摩托車別停的行爲存在發生危險的可能性,唐某的行爲可能超過了必要限度,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但基於唐某是在財產利益受到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進行必要自力救濟的緊急狀況下實施的行爲,因此對其行爲需要慎重評價,應適度容忍其不當行爲;最後,相信人民法院一定會秉公斷案,既要懲戒不法,也要保護良善、弘揚正義。

bjhuiwang 本文來源:千古文明開涿鹿微信公號 作者:徐笛 責任編輯:王暉_NA4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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