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全球经济治理面临制度有效性和合法性的双重困境。在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的今天,国家间的相互依赖、全球经济问题以及大国关系的日益复杂化,客观上需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观照下的全球经济治理能够从方论全球主义的视角审视和解决全球经济问题,同时有助于促进分配正义、维护合作对话机制,避免秩序转型时期的冲突升级。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的出路在于超越国家中心主义,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维护多边制度秩序,促进全球共同发展,这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要求。

关键字:

全球经济治理;国家中心主义;人类命运共同体

作者简介:

陈伟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教授;

刘彬: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讲师

本文原载于:《天津社会科学》2019年第2期

原文:

全球经济治理是指世界无政府状态下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通过相应的国际制度规范对全球经济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的过程,也是世界经济秩序塑造和维护的过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等西方国家主导建立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奠定了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基础。70多年来,全球经济治理制度体系在曲折变动中前行,期间经历了石油危机、拉美债务危机、东亚金融危机的冲击而发生了一些调整和变革。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及随后的欧洲债务危机以后,世界经济处于结构性低迷状态,同时,全球化进程中国家之间以及国家内部利益分化凸显,使国际社会开始反思全球经济治理的效果甚至全球化本身。与此同时,因中国等一批新兴市场国家的崛起,世界多极化趋势形成,传统的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有效性乃至合法性基础受到挑战,大国之间围绕全球经济制度博弈的频度和程度加强,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进入关键时期。

特朗普上台以来,美国政府贸易保护主义和经济民族主义抬头,实施了一系列的单边行动,先后退出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巴黎协定》,并声称相机退出WTO,同时通过301、232等国内法对进口到美国的高科技产品、铝、钢等商品展开是否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调查,还对中国等多个国家挑起了以加征关税为主要手段的全球贸易摩擦。国际经济秩序和以多边规则为基础的全球经济治理遭遇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为严重的挑战。面对美国的单边主义和国家中心主义回潮,中国始终坚持和维护多边制度秩序,为全球经济治理赤字提供国际公共品。2016年在中国杭州举办的G20峰会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将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经济治理结合在一起,提出世界各国应该“共建合作共赢的全球伙伴关系,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完善全球经济治理”。2017年10月,习近平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的构想,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中国外交实践的行动指南、总体战略和奋斗目标。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还得到了联合国的认可,两次被写入联合国相关决议之中。在全球经济治理层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体现为“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

一、当前全球经济治理的困境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致使全球经济遭受重创,全球自由市场经济与全球经济治理制度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国家之间以及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国家内部的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日益凸显,全球经济治理有效性和合法性的不足逐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霸权国在治理责任上的赤字,使得当前全球经济治理因缺少引领者而陷入困境。美国作为这一体系的领导者,因国内分配不公问题导致社会分裂,民众不满情绪不断积累,社会保护运动兴起。特朗普政府顺应了这股社会浪潮,把这些问题归咎于当前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将其政策转向国家中心主义和民粹主义的激进立场,片面强调“国家优先”,在国内推行保护主义政策。为了减少贸易赤字,特朗普政府通过对各主要贸易伙伴国征收高额关税、限制投资等贸易保护主义手段保障本国利益不受损害。同时,特朗普政府试图放弃现有的全球自由市场秩序,重启双边贸易谈判,旨在建立一套更符合美国利益的全球治理规则。美国霸权权力的滥用及推卸责任的做法,导致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公共物品供给不足,打破了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稳定。

然而,作为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领导国家,美国放弃当前全球经济治理制度,回归国家中心主义和极端经济民族主义,不仅无法实现本国利益的长远发展,也无助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的合理推进,还导致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改革陷入僵局,治理赤字增加,全球经济治理政策协调难度加大,使全球经济复苏和长期稳定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美国对当前全球经济治理多边规则和制度的背离,使多边秩序维护出现领导权真空,进一步加剧了全球经济治理的失灵。

二是当前全球经济治理的失灵反映了治理机制本身功能上的不足。后合作理论认为,当前全球经济治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不仅是美国霸权治理的结果,还在于这一制度提供了国际合作的平台,减少了国际合作的交易成本。即使在美国霸权衰落之后,制度仍然能够凭借其功能而独立运行,维护国际合作,保持美国的制度性霸权地位。然而,与基欧汉设想不同的是,霸权之后,制度并没有成为霸权国相对衰落后维护霸权稳定的工具,反而成为国家争夺全球经济治理话语权的重要手段,在世界政治经济秩序中更多的是各国对当前制度的不满,要求对其加以改革:美国试图打破现有的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推卸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领导责任,另起炉灶,导致现有全球经济治理制度在功能上难以协调、运转不灵,治理赤字凸显;欧洲国家提出了WTO的改革方案,倡导全球经济治理应坚持多边主义。概言之,统一的全球投资、全球发展治理规则难以形成,WTO争端解决机制陷入僵局,都意味着当前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在功能上已不能适应世界经济政治发展的要求。可见,全球经济治理制度的功能性难以离开有效的领导独立发挥作用,制度功能性始终是在权力博弈和互动中不断演进的,这也意味着“霸权后合作”理论遭受到一定的挑战。

三是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话语权不足,代表性不够。世界政治经济秩序正处于转型过程中,当前的全球经济治理制度与规则主要由发达国家制定,崛起的发展中国家需要更多的代表权和发言权,增加其在全球经济治理制度中的话语权,体现其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然而全球经济治理制度内在“带有歧视性,主要对富国有利,而对穷国不利”,所以需要建立更为公正合理的全球经济治理规则。正如斯蒂格利茨所指出的,全球化的问题并非产生于全球化本身,而是来自管理全球化的方式方法,也就是说,全球治理的方式需要得到改善,全球经济治理制度需要改革。如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投票份额、改变国际经济贸易制度的非中性、摆脱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僵局等,都是发展中国家对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提出的改革要求。当然,全球经济治理规则的改革也在一定程度上逐渐增加了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G20从危机应对机制发展成为“国际经济合作的首要论坛”。G20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全球经济治理的效率,但是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国际社会,其代表性和结构性同样饱受争议,面临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双重困境,对此,国际社会仍未找到合适的方式进行调和。

四是全球分配的非正义性是全球经济治理合法性困境的重要表现。当前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下中心-边缘结构固化,部分最不发达国家甚至被排除在深度经济全球化之外,丧失了基本的发展机会,南北经济鸿沟不断扩大。最不发达国家的基本发展诉求同样需要得到应有的回应,只有这样才能使全球化真正造福全人类。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相关报告,最不发达国家虽然在经济上有所增长,但这种增长并没有给这些国家带来相应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目前看来,到2020年使半数最不发达国家脱离最不发达国家行列的目标将难以实现。而从大多数国家的发展援助情况来看,全球发展援助并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一方面,发展援助的缺口巨大,发达国家的发展援助承诺难以到位,发展中国家并未获得有效的援助。发达国家曾承诺给最不发达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至少要达到捐助国国民总收入的0.15%-0.2%,然而只有少数发达国家达到了其承诺水平。另一方面,发达国家所提供的发展援助往往从自身需要出发,援助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西方国家的发展援助过于强调援助国自身的经济利益、政治要求、廉洁需要,甚至道德需求等考量,而受援国在国际援助体系中缺乏话语权,切身需要和主能力的培养并没有受到重视”。概言之,最不发达国家发展能力存在不足,在全球经济波动与危机面前,难以抵御来自外部的冲击,而发展援助对最不发达国家的促进作用并不显著。全球经济治理的效果不彰加剧了全球分配的不公平,削弱了当前全球经济治理制度的合法性。综上所述,全球经济治理以制度为主要治理形式,当前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困境可以归结为制度困境:一是领导国霸权相对衰落后的领导责任缺失和制度功能性不足造成的制度有效性困境;二是发展中国家诉求得不到满足和回应造成的制度合法性困境。在此双重困境的共同作用下,若无法突破权力结构和治理责任在观念和实践上的桎梏,国际社会将难以形成合力突破这些困境,这就意味着需要在理念、制度和权力运用等方面对当前全球经济治理进行全方位反思,提出超越国家中心主义的治理理念和范式。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全球经济治理的理论启示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吸收了中国传统文化、西方政治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合理成分,并对东西方价值观念加以弥合和超越,是我国新时代对外交往的行动指南。面对全球社会中的不确定性,人类面临着如何实现共同生存和发展、如何共同面对未来挑战等问题。西方思想家用逻辑推演和思想实验的方式为人类结成“共同体”提供了方案,其核心在于形成了对“人”的价值和道德标准的共识,强调共同体中的人们共同享有并认同同样的道德观念,是基于共同的价值观而形成的自我认同。如滕尼斯认为,在共同体中,成员有着共同价值观和传统,他们有共同的善恶观念、共同的朋友和敌人,存在着“我们”或“我们的”意识。马克思则将理想社会形态形容为“自由人的联合体”,是具有整体性特征的“真正共同体”思想和强调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彻底消除对立的“真正共同体”思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超越了西方理论中的“欧洲中心主义”,吸收了马克思对人类整体性共同体的思想,强调人类整体的价值,蕴含着对人类共同价值和共同身份的认同。而中国传统智慧中的“和合共生”、“协和万邦”等理念则为人类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一种实践智慧,主张不同国家、民族、宗教等多元文明共存交往过程中能够和谐相处,共同发展。在全球经济治理层面,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更为具体的理论启示。

第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未来全球经济发展提出了新思路。全球经济已经高度一体化,周期性危机是这一体系无法解决的痼疾,给国家经济带来严峻挑战。要解决全球经济问题,不能单凭市场自发调节和大国的强权干预,而是要寻求“共商共建共享”的整体解决思路。从这一意义上说,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为全球经济提供了从人类整体利益和各国共同利益出发,谋求共同发展的新思路。

传统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以霸权国家权力和利益为基础,虽然一定程度上能够顾及他国利益,但其本质仍然是霸权主义的,对问题的解决也仍然是以单一国家经济为立足点的。尤其是特朗普政府上台后实施的经济政策,大都以美国国内经济为立足点,不仅难以解决国内问题,也给全球经济带来了不确定性,更无助于全球经济内在矛盾的解决。面对全球市场的固有缺陷,国家中心主义的思路无法满足全球经济发展的需要,应超越从单一国家视角解决全球经济问题的思路,易言之,既要寻求市场内部机制的解决之道,同时也需要通过国家协商和制度合作的模式对市场缺陷加以克服。在这一点上,全球主义情怀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相通的,全球主义“并不止于全球意识,它指向社会实践,并积极介入社会现实的整合,而无论是指导思想还是行为规范,全球主义都要求摆脱国家中心论的束缚,代之以人类中心论、世界整体论”。面对全球经济发展的危机,全球经济治理需要从人类共同体的高度,视全球市场和全球社会为整体,兼顾其他国家的发展需求,形成全球经济的良性互动,如此才能解决国内发展的瓶颈。换言之,全球经济发展和治理体系改革需要超越国家中心主义,在全球范围内统筹不同国家的需要,以全球经济问题为治理对象,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出发点,从全球高度重新审视、统筹国内经济和世界经济,关照他国利益和人类整体利益,实现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包容性增长。

第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利益分配提出了新安排。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是针对当前全球发展不均衡,部分国家过于强调本国利益优先的一种修正,强调利益分配的再平衡。在传统的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中,理性主义学派普遍认为,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社会,国家通过理性(有限理性)实现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在一定程度上,一国对自我利益的追求可以增加集体利益。奥尔森指出,“有时当每个个体只考虑自己的利益的时候,会自动出现一种集体理性的结果”,但是他同时又提出,“有时第一条定律不起作用,不管每个个体多么明智地追寻自我利益,都不会自动出现一种社会的理性结果”。在全球化时代,要实现人类普遍利益的优化,国家行为就需要超越经济人的个体理性,寻找利益的兼容性,避免损害他国利益,尽可能多地增加整体利益,“我们在考虑相互依赖的世界中的国际制度和国际合作问题时,就不能仅仅停留或局限在国家间的私人利益(国家利益)相互作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更多地重视国际社会的整体和公共的利益”。

面对全球利益分配的不均衡,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全球正义为导向的当代世界主义兴起,并强调个体发展权利的平等性和普遍性。当代西方世界主义积极倡导对贫困国家的援助与发展合作,帮助发展中国家逐渐摆脱贫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发展权利的平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吸收了世界主义中全球分配正义的合理因素,倡导中国的发展和国家利益的实现过程中,要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即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需要促进各国共同发展,促进实现共有利益,强调利益分配的正义性,而不是片面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在全球经济治理层面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需要各国在努力追求本国利益的同时兼顾他国的合理关切,在寻求本国发展的同时促进世界各国的发展,“既要做大蛋糕,更要分好蛋糕,着力解决公平公正问题”。可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全球经济治理上不仅是对未来全球经济发展合作的新构想,同时也对全球经济治理在分配层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合作与冲突解决提出了新方案。2017年底,美国发布《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将中国视为头号战略竞争对手;2018年6月起,美国对中国发起多起贸易摩擦并不断升级,可以预见中美两国将形成长期的战略竞争关系,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大国角力也会凸显。但是作为全球最为重要的两个大国,无论经济上还是政治上,中美两国谁都不能离开谁。两国关系的处理关键在于如何实现互补和协调,管控危机,保持温和竞争而不走向直接对抗。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强调面向未来,主张各主体间存在连带性,促进合作和开放始终应该是全球经济治理的主线,“各国要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真正认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连带效应,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共赢”。换言之,人类命运共同体事实上要求在利益安排中减少对相对获益的关注,强调共同获益,合作获益,重视对利益分配的观念性重构,减少对抗性思维,强调国家应一起面向共同的未来。尽管受当下贸易摩擦的影响,中美关系存在下行趋势,但稳定金融市场、恢复市场信心符合中美双方共同利益,应避免陷入全面的贸易冲突,并在未来长期的博弈和互动中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均衡点。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实践基础

在全球经济治理实践层面,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自提出以来已经在实践领域不断深化,并逐渐成为我国外交实践的行动指南。这一理念在全球经济治理领域对国家主义导向的全球经济治理范式具有超越的意涵,在实践中也有现实基础,主要体现为:

第一,国家间复杂的相互依赖意味着全球经济治理需要超越国家中心主义,在命运共同体的认知中实现共同利益。全球经济一体化使得各国经济相互依赖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在大型经济体之间,复合型相互依赖增强了彼此间的敏感性和脆弱性,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一体化效应,整个网络的复杂性增加导致国家政策和风险的影响越来越不可预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整个系统运转失灵。换言之,不断深化的相互依赖增加了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和全球经济的系统性风险,这就意味着全球经济治理是超越民族国家利益的多元主体的合作。信息化则进一步强化了全球经济联系的深度,拓展了跨国联系的渠道,使得所有政策的变化都会在极短的时间内传播并产生全球性影响。概言之,在当前全球经济高度相互依赖且信息迅速传播的条件下,全球经济治理更加需要在互惠共生的基础上考虑共同利益的实现,而不只是追求单一国家利益,国家中心主义的治理思路难以推行,改革势必走向国家间、不同组织和团体间的多元、多渠道和多领域的合作与协调。

第二,可持续发展议题的扩大和全球经济治理领域的拓展,需要各国及其他行为体共同合作。方面,全球共同发展已成为各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共识,这意味着全球经济治理需要更多关注人类共同发展的议题。2016年正式启动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确定了未来15年需要实现的17项目标,主要包括“在世界各地消除贫困与饥饿;消除各个国家内和国家之间的不平等;建立和平、公正和包容的社会;保护人权和促进性别平等,增强妇女和女童的权能;永久保护地球及其自然资源等”,此外“我们还决心创造条件,实现可持续、包容和持久的经济增长,让所有人分享繁荣并拥有体面工作,同时顾及各国不同的发展程度和能力”。实现全球共同发展,在全球市场作用之外,更需要各国承担共同责任,发展合作成为取代发展援助的更加务实而平等的实践。另一方面,全球经济治理领域的拓展需要更加深度的合作。当前全球宏观经济协调面临重大困难,以WTO为代表的全球多边贸易机制改革陷入困境,全球投资机制尚不健全,不同国家集团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不同诉求(如石油问题、环境问题等)造成了治理机制的碎片化;全球发展极度不平衡,需要在复杂的议程中寻找到合理的突破口。“全球经济治理特别要抓住以下重点:共同构建公正高效的全球金融治理格局,维护世界经济稳定大局;共同构建开放透明的全球贸易和投资治理格局,巩固多边贸易体制,释放全球经贸投资合作潜力;共同构建绿色低碳的全球能源治理格局,推动全球绿色发展合作;共同构建包容联动的全球发展治理格局,以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目标,共同增进全人类福祉”。同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使治理结构转型成为全球经济治理中的新议题;极地、海洋、太空等新边疆领域有新的治理需要;人口、卫生、教育等领域的全球合作成为解决全球发展问题的重要方式,是对全球经济治理的延伸;走私、贪腐、洗钱等跨国经济犯罪需要国内治理和全球治理的配合,但当前全球经济治理在这些方面并没有形成有效的跨国合作,需要各国及其他行为体形成合力,共同治理。

第三,国际力量对比的重大变化导致世界秩序由单一霸权治理向多元互动治理模式转型。发展中国家崛起给以西方为主导的世界秩序带来巨大冲击,世界秩序面临从西方文明主导向多元文明互动的转型。近年来中国迅速崛起,美国将中国视为最大的战略竞争对手,两国的互动结果将直接影响未来国际秩序的走向。所以,在全球经济治理层面,美国霸权的衰落和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崛起将重新形塑全球经济治理体系,而全球经济治理秩序将走向何方,仍然难以定论。在这一情势下,中国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旨在贡献全球治理的中国理念和方案,强调大国间建立以共同利益为基础的伙伴关系,共同管控危机,避免治理失序。

第四,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新范式,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对新型全球化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在理念上要求开放、包容、普惠、共享,提升全球经济治理的有效性、公平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在制度上要求建立以发展为导向的制度创新,以“五通”的形式实现宏观经济、国际金融、贸易投资、全球产业等方面的综合治理,积极打造制度化平台,对接区域、次区域平台,利用制度融合发展,通过对既有治理模式的改革,减少治理机制的碎片化,实现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更多元化的区域合作,推动世界经济发展,推动全球经济治理的转型,实现所有国家都能从中获取收益的目标。也就是说,“一带一路”倡议是以世界的共同利益观为立足点,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类共同发展的新尝试。

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改革

人类命运共同体观照下的全球经济治理,强调人类整体性、共同性,全球经济治理应立足人类共同命运基础上的共同利益和共同责任,注重发展的正义性。对当前全球经济治理面临的诸多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革和调整:从权力结构层面来看,世界秩序面临转型,权力结构和治理责任分配的重新调整需要较长的时间。然而随着发展中国家的崛起以及美国对治理责任的放弃,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方面的困境逐渐暴露出来。从长远来看,全球经济治理机制需要从单边、少边主义走向多边的平等协商,多边制度秩序是一种更合理、更民主的秩序。与以强制或是战争的方式解决问题相比,用多边制度解决问题和实施治理是一种更理性、更进步的秩序。所以,治理权力分配应该在体现国家权力和责任对等的情况下,增加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重视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也应该有一定的发言权,鼓励各方积极参与和融入,保持开放性。从治理主体关系层面来看,国家在全球自由市场体系中能力不足,需要重新自我调适,在全球治理层面则体现为主体关系认知层面和具体协调能力层面的调整。传统全球经济治理模式对治理主体的分析大都从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出发,将国家视为单一独立的行为体。作为主流理论范式,新自由制度主义为国家提供了有效的行为规则,但是其同样忽视了治理主体之间的连带性,观念上对其他行为主体的承认和对人类整体的认同不仅是共同利益的体现,也是对共同责任、共同情感的互相认知。中国努力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亚洲命运共同体,再到人类命运共同体,事实上就是试图密切主体间的情感纽带,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文化上互相理解和融合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

从治理制度规则创新来看,全球经济治理中涉及的全球性问题主要有五大类:一是全球宏观经济协调问题;二是全球货币和金融问题;三是全球贸易投资治理问题;四是全球能源资源协作问题;五是发展与贫困问题。当前制度规则的改革主要集中在全球贸易金融领域。在这一方面,我国始终坚持自由贸易原则,维护多边贸易秩序。我们认为,应该在坚持当前治理规则的基础上,对现有机制加以改革,弥补制度的功能性与合法性不足,主要包括:一是对多边贸易制度的改革,促使其走向公正合理,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落后国家给予一定的保护;二是对WTO内部管理机构的改革,保证其职能的实施;三是对国内制度的改革,不断扩大开放,减少贸易壁垒。全球经济治理多边制度体系的改革并不需要推倒重来,而是在具体的制度规则层面加以修正,既要整合碎片化的治理机制,对既有治理机制的不足加以补充,又要创设新的治理机制,对全球化进程中涌现的新问题加以治理。从全球经济治理的中国理念和行动来看,中国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新的全球治理理念,以正确义利观参与引领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并推动全球自由贸易,扩大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环境、全球气候问题的治理,并在此基础上补充、整合既有机制,或构建新的机制,以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结语

在全球经济治理不断深化同时又遭遇挑战的今天,以国家中心主义为导向的全球经济治理陷入领导权缺失、制度功能性不足、分配正义不足以及国家和市场矛盾尖锐的困境,已不能满足当前全球经济发展的需要。全球经济治理需要实现全球经济再平衡,促进发展,减少治理赤字,扩大治理范围,同时以更加富有弹性和更具广泛共识基础的机制协调国家间的竞争和普遍发展之间的张力。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新的全球经济治理理念,对现有的全球经济治理模式具有一定的超越性。全球经济治理机制需要从国家中心主义治理转向人类命运共同体观照下的多边治理,创设新的机制,修正和补充既有机制的不足,增强治理机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通过对共同利益的认可和共同责任的倡导,寻求更广泛的共识与更扎实的行动,并通过“一带一路”倡议等更加灵活的合作机制,实现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优化。

当然,国家仍然是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最重要的行为体,美国的霸权地位也将长期存在,并继续产生重要影响。人类命运共同体观照下的全球经济治理实践并不是要否定国家的作用,也不是要推翻现有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另起炉灶,而是对现有全球治理体系理念和实践的改革和超越,旨在建立立足当下、面向人类共同未来的全球经济治理秩序。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观照下的全球经济治理有助于推动全球共同发展、促进全球分配正义和形成大国竞争性合作机制,对摆脱全球贫困、促进世界和平、维护世界政治经济秩序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提高中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项目号:15ZDC038)、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滚动支持项目“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机制与战略选择”(项目号:IRT_17R26)的阶段性成果。

GIIS

GIIS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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