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桃色交易到血色交易

“出租車司機搶劫殺害孕婦,賠償38萬後,家屬出具諒解書,兇手被判死緩。”

一屍兩命。

我忍不住在自己微博發了個調查:多少錢,你會原諒殺害自己妻兒的兇手?

留言驚人的一致:不可能,多少錢也不可能。

然而,我們活在不同語境下的中國。

因爲錢,殺害至親的殺手被受害人家屬所原諒,而保住了一條狗命的,不是個案。

今年1月,另一個類似案例,引起了全網軒然大波。

血案發生在2016年。

陝西某救援隊(民間組織)隊長聶李強在一小區外等人,兩個年輕的女孩與他擦肩而過。

一個14,一個16。

兩個孩子。

他歹意頓生,尾隨而上,在樓道里用隨身攜帶的錘子猛擊兩個孩子的頭部,猥褻其中還有氣息的女孩後逃離。

從桃色交易到血色交易

16歲的姐姐“致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死亡”——翻譯一下,就是頭給敲爛了。

14歲的妹妹重傷二級,一度昏迷不醒,傷殘程度八級。

更可怕的是,兇手聶李強,有強姦罪前科。被釋放不久。

一審他被判處了死刑。

但在2018年1月,最終陝西省高院做出終審判決,死緩——限制減刑。

從桃色交易到血色交易

判決結果出來,輿論大譁。

這樣一個兇手,累犯,作案手段如此殘忍,而且受害人不止一人,受害者還是未成年人,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這樣的人都應該殺無赦。

難道還等他二十年後出來,繼續作惡?

強姦累犯而且是對未成年人下手的罪犯——此人還有妻子,根據性侵兒童罪犯的社會學調查,一旦曾經性侵未成年人,他們會保有這個犯罪衝動幾乎伴隨終身。

這樣一個惡魔,無論從哪個角度,都沒有讓他活命的任何可能。

但最終,他活下來了。

據媒體調查,陝西高院方面的回應是,兇手家庭最終給付了90萬元的賠償金。而受害人妹妹,因爲顱腦重傷,長期在醫院康復治療,需要大額資金,雖然有關方面組織過幾次募捐,效果都不好,而這90萬,可以支付受害人的醫療費用。

最終,無奈的家庭選擇接受了這筆錢。

雖然沒有出具諒解書,但法庭在判決中,明顯採納了這個賠償的影響。

今天這個被殺孕婦案也是如此。

兇手家庭拿出38萬的賠償,得到了錢,受害人家庭,出具了諒解書……

在我們來看,這是不可思議的諒解。

貴陽黑車司機李某,對乘客王某搶劫,發現王某要報警,將王某生生掐死,爲了防備王某沒死,還第二次卡住她的脖子,以確保受害人死亡,拋屍高架橋下。

在我們的世界觀裏,傷害自己親人,殺害自己親人,是不可饒恕的,絕無原諒的可能性。遑論是收錢買命?

“這錢能花嗎?這錢每一滴都是親人的血,能花嗎?”

——一位網友說出大家的心聲。

這些年來,我一直爲孩子、女性的權益,一次次地憤怒,一次次地撞牆,一個朋友勸我:“嵐,我們生活在不同的中國——,你的價值觀,和一個年收入2萬的家庭的價值觀,差了100年。”

在北上廣,38萬可能只是一個奢侈品的包包。

但在現實中,38萬在貴州,可能是一筆鉅額財產。

可以買一套房子。

可以再娶一個老婆,還有剩餘。

有多少人能拒絕這樣的誘惑,尤其是男方家庭。

你憤怒嗎?

在產房裏,那些爲省多出的2000元剖腹產費用而拒絕剖腹的丈夫們,拒絕搶救產婦的家屬們,並不憚於在女人死後,孩子棄在醫院,開始談天價賠償。

在大多數的情況下,人的情感,道德,可能都經不起金錢的考驗?可是——那是親人和自己骨肉的血啊!人世間一定是有一些事情絕對不可能被出賣的,也絕對不可能被談判的。

而被談判的,被交易的,往往,都是女人。

想到這一點,真是悲從中來。

一百萬,買你的妻子,一夜,你賣嗎?

二十五年前,著名影星黛米摩爾(《人鬼情未了》的女主角)有一部大片,引起過極大反響。《桃色交易》

從桃色交易到血色交易

一對走投無路的年輕夫妻,在賭城博最後一把運氣,卻輸得精光。

一個年長而富有魅力的紳士,向這對夫妻提出一個溫文爾雅卻極其殘酷無禮的要求:“100萬,美元,讓你妻子陪我一夜。”

年輕夫妻先是震驚,暴怒,繼而沉默。

在這之前,他們很相愛。

是奔着“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目標生活着的,大蕭條讓他們雙雙失業,才淪落到這個地步。

現在問題來了,你們的愛情,值不值100萬美元?

或者更殘酷一點,你們的命運,值不值100萬美元?

如果這個條件是在夫妻倆春風得意時提出來,必然會遭到拒絕,但在生活絕境裏提出來,賬單,債務,失去的房子,淪落街頭、和未來可以煥然一新的生活,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站在人間,或可拒絕天堂,處於地獄裏時,每一根稻草對你都至關重要。

最終他們向金錢屈服了。

二十五年後再看此片,留意到幾個細節。

相愛的年輕夫妻在最幸福的時候,也是妻子在操持所有的家務,丈夫負責把家裏弄亂,甚至把髒鞋子扔到桌子上,妻子不停地收拾。

而年長的億萬富翁在追求別人的妻子時,是向丈夫提出了要求:“讓你妻子陪我一夜。”

他在向丈夫徵求同意。

他在向丈夫徵求同意。

故事的進展符合人性,他們屈服了。

丈夫說服妻子,去換取這一百萬。

年老的富翁真的是出於對那年輕貌美又純真的妻子的愛情嗎?回看他們的對話,那是傲慢——精於操控人性、精於摧毀人性的傲慢,彰顯權力的傲慢。

證明自己可以爲所欲爲的傲慢。

妻子赴約,小夫妻帶着100萬離開,但是,這一夜在他們之間埋下巨大的陰霾,他們的就如同合謀殺人,而把一具屍體藏在了自己家的地下室一樣,彼此之間不再有信任。

於是他們分開了。

那年老的富翁成功地追到了她。

電影裏有句臺詞:“金錢並不是萬能的,總有買不到的東西。”

而掌握着巨大金錢的富翁,恰恰要向他們證明,“抱歉,有錢真的是可以爲所欲爲。”

這部電影在國外評價不高,在二十五年後的今天,也讓人生厭。

因爲,無論生活何等殘酷醜惡,我們仍然要心存信仰。

更因爲,女性的處境,在這個玫瑰色的、金錢叮噹的、頂層社會的故事底色裏,更加的悲慘。——即使在高學歷、富裕、高級的社會里,女人也是從一個男人過手到另一個男人的。

如果你真的愛一個人,難道不是應該自己去追求嗎?

那對小夫妻關係的崩盤從哪開始的?丈夫給自己的夥伴打電話,讓對方擬定協議,一個確保自己能得到一百萬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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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人們來看,爲何要花錢向另一個男人買下她?

或花錢證明對方的愛,一文不值?

然而,這個往往是社會的真相——女性就是被物化了,就是一個男人,到另一個男人之手的交易,桃色交易,血肉交易,都是交易。

她們,都被或明或暗地標上了價碼。

100萬美元,買斷的不止是一個女人的愛情。更是人與人的關係。

而在開始的兩個案子裏,買斷的不是兩個兇手的愛情,更是死者的生命和道德的底線。

我曾經是反對死刑的人。也曾經多次撰文表示反對死刑。

直到一點點深入女性和兒童權益的保護,發現那些真﹒地獄的悲慘事件,在悲劇裏掙扎的女人小孩,這個時候,往往我會覺得,不僅不能廢除死刑,甚至應該對這些惡毒的兇手(94%以上爲男性)施加酷刑。

但當下中國的法律竟然默許以罰抵刑。

通常,刑事案件中能夠附帶的民事賠償都少的可憐,而兇手往往很少有財產可以賠償。受害人的家庭在最初的憤怒、傷痛過後,會比較務實,就算痛恨兇手,一旦面對兇手家庭拿出來的大筆金錢,馬上就變成一個現實主義者

他們會有天人交戰的猶豫嗎?

如果是血親,而且受害者女性家庭比較富裕、愛女兒,我們會看到,“決不饒恕”“拒絕賠償,只求死刑。”

而如果受害者是妻子,只是姻親,男方家庭會比較務實,會索要賠償,出具諒解協議的可能性很大。

這裏就造成了一個不能直視的事實:“就算同爲受害人,命的償價,也是不同等的。”

你可能是值90萬,你也可能值38萬。

而通常情況下,只要加害方出錢,很大可能就不會以命償命。

這是務實?還是對人性的考驗?

這是救濟,還是對受害人的不公?

我相信,對受害人來說,需要的是公義得償,而不是什麼38萬。

但這一切不操控在她手裏了,她再也不能說話。

甚至,在她的生命權和生命價值問題上,她的血親——父母,都沒有她的丈夫優先。

拿到了賠償,她的父母,也只能和她的丈夫平分。

在一個人可以被標價的世界裏,我們所有信仰的東西,遲早都會被售賣。

在一個女性被物化的世界裏,每一個女人都是風險重重的。

物化、人身依附關係(依附於夫家)的社會意識如果不徹底被洗滌,它會從社會輿論、從國家意志、從法律條款裏處處流露出形跡。

而我們,雖然人微言輕,也要日復一日地螳臂擋車,直到改變歷史的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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