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筆試+面試考覈方式,應聘人員筆試成績以60分爲合格線,合格者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崗位招聘人數1∶2或1:3的比例,依序確定列入面試人員名單(其中護理崗位1:2,其它崗位1:3)。(4)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審覈的應聘人員,應按照我院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按時參加考覈,否則作棄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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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無錫市兒童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編外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與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可在合同制編外人員招聘計劃彙總表(附件1)中查詢。

(二)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2.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此次招聘對象年齡: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其中,崗位條件中明確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或要求具備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至40週歲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崗位條件中要求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至50週歲及以下(1969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

5.戶籍不限。

6.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條件的,以附件明確的條件爲準)。

7.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因犯罪受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包含正在接受處分審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調查的),參加非法組織的人員;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二、報名及審覈

(一)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時間:本公告招聘崗位即日起起接受報名,報名有效期截止至2019年5月15日。

報名地點:無錫市人民醫院人事處(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需現場報名,現場審覈報名材料。

2.報名材料

(1)應屆畢業生(2019年及2018年畢業未就業的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及複印件。

(2)應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經歷及年限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要求有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的,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3)學歷(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5)其他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證明材料等原件及複印件。

3.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照要求如實填寫《2019年無錫市兒童醫院合同制編外人員招聘報名表》,現場報名人員應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張。我院對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應聘人員應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覈時使用的身份證須一致(“一代身份證”無效)。

(3)招聘崗位條件中的工作經歷年限要求爲實足年限。

(4)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審覈的應聘人員,應按照我院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按時參加考覈,否則作棄考處理。

(二)資格審覈

1.我院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覈。應聘人員須經資格審覈合格後方可參加考試。

2.資格審覈過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或行業資格准入條件的,取消其報名資格,已交納報名考試費的予以退還。考試結束後,如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其考試成績視爲無效,且不退還報名考試費。

(三)繳費確認

每位考生繳納考試報名費100元,開考時尚未交納考試報名費的視爲棄考。

三、考覈與公示

1.考覈方式

(1) 護理崗位採用筆試+面試方式。

(2) 其他崗位報名人數是招聘人數的5倍及以上的,採用筆試+面試方式。報名人數不足招聘人員5倍的,採用直接面試方式。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包括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及儀表舉止等方面要素。筆試以專業知識爲主。

直接面試考覈方式,面試成績即爲考覈成績。筆試+面試考覈方式,應聘人員筆試成績以60分爲合格線,合格者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崗位招聘人數1∶2或1:3的比例,依序確定列入面試人員名單(其中護理崗位1:2,其它崗位1:3)。筆試成績按40%,面試成績按60%計入考覈總成績。

考覈成績當場公佈。如考覈成績相同人數超過招聘崗位數的,將組織同分人員加試,並按加試成績確定排名。

2. 考覈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醫院官網公告欄。

四、體檢及考察

1、我院根據應聘人員考覈成績,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並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體檢和考察。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在指定醫院進行,費用由考生自理。

2、在考覈、體檢、考察過程中,因不合格、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空缺的,應聘人員按考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順延確定遞補情況(成績不合格的不得遞補)。

五、公示及錄用

體檢合格人員經考察合格後,擬錄取人員名單在市衛生健康委及我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後,由我院負責辦理有關錄取、聘用手續。擬錄用人員單方面原因在我院規定的期限內未能辦理相應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監督電話:無錫市人民醫院、兒童醫院紀委監察室 0510-85351895。

諮詢電話:無錫市人民醫院、兒童醫院人事處 0510-8535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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