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北京,記者 高雲)訊,又一家老牌投資諮詢機構被暫停新增客戶3個月!

4月23日,河北證監局官網公示的一則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河北證監局於4月17日下發了對河北源達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源達信息")採取暫停新增客戶的監管措施決定,源達信息自2020年4月24日起暫停新增客戶3個月。

今年以來已有至少5家投資諮詢被暫停新增客戶,包括北京中資北方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湖南巨景證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天府新區分公司、海南港澳資訊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亞商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以及剛被罰的河北源達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被暫停新增客戶三個月到一年不等。

投資諮詢新規即《證券基金投資諮詢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已於4月17日公開徵求意見,而這距離《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頒佈剛好十年。

業內人士表示,徵求意見稿大幅提高准入門檻,監管層有意對證券投顧業務進行重新定位與規範,現有證券投顧業務將面臨較大的轉型壓力,徵求意見稿中相關規定或將過濾掉一大波現有的證券投資諮詢機構。此外,向客戶承諾收益、傳播虛假信息等八大違規行爲也被明確禁止。

成立23年的老牌投顧被暫停新增客戶

2019年12月31日,河北證監局對源達信息出具了《行政監管措施事先告知書》,源達信息向河北證監局提交了申辯意見及相關證據。河北證監局審查後對部分申辯意見予以採納,但公司在開展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中仍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部分業務推廣環節未按規定進行留痕管理;二是個別員工在業務推廣和客戶招攬環節對服務能力和過往業績進行不實、誤導性營銷宣傳。

上述行爲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河北證監局對源達信息採取暫停新增客戶的監管措施,源達信息自2020年4月24日起暫停新增客戶3個月。

image 河北證監局要求源達信息嚴格落實《暫行規定》,增強合規管理意識,切實提高合規管理水平,並要求公司於2020年7月23日前提交書面整改報告,證監局也將在日常監管中持續關注並適時進行現場檢查。

河北源達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老牌證券投顧機構。天眼查信息顯示,公司創立於1997年,是首批經證監會批准,具有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的專業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公司註冊資本爲8000萬,股東有9位,大股東爲郝旭。

今年已有至少5家投資諮詢機構被暫停新增客戶

包括源達信息被暫停新增客戶在內,今年以來已有至少有5家投資諮詢機構被實施暫停新增客戶。

在2020年1月13日,北京證監局對重慶東金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及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責令該公司應於一個月內完成整改並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2月18日,北京證監局對北京中資北方投資顧問有限公司開具行政監管措施,責令中資北方全面整改,暫停新增客戶一年。整改期間不得開展營銷推廣、新客戶投顧服務等業務活動。

2月20日,四川證監局官網公示的一則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對湖南巨景證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天府新區分公司採取了責令暫停新增客戶六個月的監管措施。

決定書中披露,湖南巨景證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簡稱"巨景投顧")天府新區分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部分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提供環節的工作人員不具有證券投資諮詢執業資格;二、在展業中存在虛假、不實、誤導性的營銷宣傳;三、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提供環節未按規定進行留痕管理。

進入三月份,上海證監局的一連兩則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引起行業普遍關注。

上海證監局官網公示的一則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對海南港澳資訊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採取了責令改正及責令暫停新增客戶九個月的監督管理措施。

同時,上海證監局也對上海亞商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採取了責令改正及責令暫停新增客戶六個月的監督管理措施。

決定書中披露,海南港澳資訊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在開展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行爲:

一是對客戶進行虛假、不實、誤導性營銷宣傳及承諾保證收益;二是部分營銷人員在不具備證券投資顧問資格的情況下向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建議;三是在提供投資顧問服務時引用信息或資料時未標明出處和著作權人,未說明引用證券研究報告的發佈人、發佈時間;四是未及時報告業務場所變化情況;五是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過程中未告知客戶證券投資顧問的姓名及其證券投資諮詢執業資格編碼等信息;六是內部控制存在缺陷,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管理制度、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機制不健全;七是業務推廣、服務提供等環節未完整留痕,部分營銷留痕與產品種類不對應,留痕管理有效性不足。

上海亞商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在開展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行爲:

一是未制定投資者適當性內部管理制度,未對投資者進行適當性評估;二是未按時報告業務場所、證券投資諮詢從業資格人員變化情況;三是業務制度和內控管理不健全,合規管理不到位;四是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未與客戶簽訂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五是留痕管理有效性不足;六是未按要求進行信息公示。

2019年以來,對投資諮詢機構的監管一直在強化。中國證監會網站此前公佈了被採取暫停新增客戶的行政監管措施且處於整改期的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名錄(2019年12月),其中,北京中資北方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上海新蘭德證券投資諮詢顧問有限公司等共計32家證券投資諮詢機構上榜。

投資諮詢新規或將過濾一大波現有機構

現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頒佈的時間是2010年,距今剛好十年。

投資諮詢新規也將很快實施。4月17日,證監會就《證券基金投資諮詢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儘管重啓了證券基金投資諮詢機構的准入,但大幅提高准入門檻的基礎,鼓勵支持治理規範、適應監管、資本實力強的機構合法持牌經營;同時對出借轉讓牌照、股份代持、違規承諾收益、誤導性宣傳等突出違法違規行爲予以明確禁止。

明確從事證券基金投資諮詢業務應當依法持牌經營,要求申請開展投資諮詢業務的機構淨資產不低於1億元。

業內人士表示,徵求意見稿中對於投資諮詢機構的股東方、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光持股比例超過5%以上的股東,淨資產不低於5000萬元這一條可能就能過濾掉一大波現有的證券投資諮詢機構。

此外,監管層有意對證券投顧業務進行重新定位與規範,現有證券投顧業務將面臨較大的轉型壓力。

一是更強調業務的集中統一管理。辦法要求投資諮詢機構向客戶提供的投資建議、研究報告等,應當經公司內部集中統一的決策程序生成和調整,從業人員僅負責相關信息的傳遞和講解,不得自行生成或者調整。這顯然與行業當下以個體投顧爲主的業務模式有一定的出入。

二是引導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向機構化、專業化的方向轉變。目前證券投顧業務服務的客戶主要還是普通投資者,面向普通投資者提供證券投資建議。但徵求意見稿中明確提出,證券基金投資諮詢機構原則上不得向專業投資者以外的客戶提供股票、結構化產品、證券衍生品等高風險投資顧問服務,經明確告知客戶不適合,且客戶確有需要的除外。

如果普通客戶確有接受相應服務的需要,投資諮詢機構同時還需符合7大條件,除比較基礎的風險揭示及業務留痕等要求外,看下來可能有3方面的要求估計會讓現有的投顧有些難受:

一是單個從業人員服務的客戶數量不超過 50 人;二是投資建議由生成投資建議的部門以外的獨立研究部門出具可行性研究意見,並有其他證券基金投資諮詢機構的研究報告或者分析意見的支持;三是必須採用組合投資的方式提供投資建議,且建議投資於單一高風險資產的配置比例不得超過 10%。

"無論上面哪一條,現在的投顧模式肯定都滿足不了。"業內人士表示。

此外,徵求意見稿對投顧業務的留痕存檔並未放鬆,"對現場服務全過程錄音或者錄像,對互聯網等非現場服務全過程電子化留痕、存檔。"。

八大禁止性行爲也被明確提出。

在禁止性規定方面,徵求意見稿開展證券基金投資諮詢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爲:傳播虛假、誤導性或者存在重大遺漏的信息;向客戶承諾收益、承諾本金不受損失或者限定損失金額或比例;違規與客戶約定分享投資收益或者分擔損失;侵佔、挪用客戶財產;利用客戶資產或者職務便利爲客戶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此外,開展證券基金投資諮詢業務也被禁止有以下行爲:以獲取佣金或者其他不當利益爲目的,建議客戶進行不必要的交易;出租、出借、轉讓證券基金投資諮詢業務資格,或者以承包、出租、出借、合資、合作、委託等方式將分支機構交由他人經營管理;爲違法違規或者故意規避監管的證券基金業務活動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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