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所以,不少採購人和採購代理機構在招標文件中取消了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規定。如果招標文件沒有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那麼,A公司將不用承擔任何對己不利的後果,或者說,A公司隨意撤銷採購文件的行爲得不到任何懲戒。

亞利聊政採(170):投標保證金收好還是不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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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利聊政採(170):投標保證金收好還是不收好?

亞利聊政採,每週二與你相約。

在政府採購活動中,採購文件一般要求投標供應商交納一定數量的投標保證金,目的是約束投標人的不規範行爲。但是,法律對投標人是否需要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規定不是強制的。所以,要不要提交投標保證金,決定權在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手裏。眼下經濟下行,爲減輕企業負擔,不少地方發文要求取消投標保證金。那麼,投標保證金是收好呢?還是不收好呢?

先來看一個案例:

一個貨物採購項目公開招標。招標文件做了規定,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投標的,將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有三家供應商投標,評標委員會推薦A公司爲中標人。採購結果送達採購人進行確認時,A公司突然提出撤銷投標。這個案例讓我們思考兩個問題:採購人該如何確認中標人呢?投標保證金是否一定要收呢?

先聊第一個問題。由於A公司撤銷投標,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的投標人已不足三家,採購人應當予以廢標。

再聊第二個問題。投標保證金收好呢還是不收好呢?業界有正反兩種不同的觀點。主張收的認爲,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很有必要,因爲保證金可以約束投標人的行爲,使其遵守承諾。案例中,如果A公司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撤回投標,根據87號令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由於投標人不足三家,本項目將不得開標。這樣就可以節省開標時間,提高採購效率。A公司在採購人進行評審結果確認時才撤銷投標,這種行爲降低了採購效率,是不應該予以支持的。A公司是否要被列入黑名單或許有不同看法,但不予退還A公司的投標保證金則是沒有爭議的。如果招標文件沒有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那麼,A公司將不用承擔任何對己不利的後果,或者說,A公司隨意撤銷採購文件的行爲得不到任何懲戒。

主張不收保證金的認爲,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加重了企業的負擔。建議不要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採購預算金額的2%。一般情況下,招標文件都會貼着上限走,要求投標人提交預算金額2%的投標保證金。如果一個採購項目的預算金額是1000萬,以2%計算,投標保證金就是20萬元。目前,預算金額高達幾千萬甚至幾億的項目有很多,投標保證金對大量投標的企業來說,確實是一個不小的負擔。所以,不少採購人和採購代理機構在招標文件中取消了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規定。

我贊同第一種觀點,理由有三。

首先,根據《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招標文件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

其次,根據87號令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撤銷投標文件的,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可以不退還投標保證金。可以看出,87號令對投標人撤銷投標的情形已經予以考慮,投標人撤銷投標,承擔的於己不利的後果就是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

如果招標文件不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那麼,投標人撤銷投標將無需承擔任何不利後果,這就給投標人之間的串通留下了空間。假設案例中投標人爲四家且均通過了資格審查和符合性審查,A公司排名第一,B公司排名第二。A公司在採購人確認中標結果階段提出撤銷投標,那麼,採購人可以確認B公司中標。表面上看採購效率沒受影響,但由於A公司無需承擔任何不利後果,很容易誘發A公司和B公司之間的非法交易,有違政府採購活動的公平與公正。當然,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也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但投標保證金作爲一個約束機制,對投標人撤銷投標的任性行爲,還是具有一定的規範作用的。

第三,87號令第三十七條第(六)項規定“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帳戶轉出的,視爲串通投標”。如果招標文件不要求投標人提供投標保證金,這一規定將不再適用。

因此,我認爲,投標保證金有其存在的價值,對規範政府採購市場環境具有一定的作用。採購人可以在2%的上限以下,合理設置投標保證金的比例,以減輕企業的負擔。當然,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也應按照相關規定,及時退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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