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领域正在被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当中。就在近期,北京市金融局发布《打击网贷恶意失信行为的公告》(下称《公告》),表示要对恶意逃废债网贷平台借款人、出险平台失联跑路的高管人员等典型失信人实施信用惩戒,并逐步实现对所有失信人员的信用惩戒。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随着网贷失信行为被列入征信名单,对于网贷失信人将形成足够的威慑力,同时更将利好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丨北京财经(有部分删减)

监管接连下发文件严打逃废债

《公告》强调,无论网贷平台是否正常运营,借款人与投资人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均受到法律保护,不会因网贷平台是否倒闭而灭失。同时,《公告》还指出,各网贷平台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共同打击逃废债行为,帮助出借人追讨债务,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事实上,梳理相关资料就可以发现,监管关于打击网贷逃废债的文件早在8月份就已下发,由此也正式拉开了严厉打击网贷逃废债行为的序幕:

8月8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要求各地严厉打击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并上报本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

9月17日,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这是监管部门第一次明确了网贷“老赖”(恶意逃废债)的标准;第一次公开支持网贷公开讨债。

与此同时,就在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也宣布,已将首批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正式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对于监管严打逃废债的行为,网贷天眼分析师高才业认为,这些措施将极大震慑老赖,提振市场信心。“此前,大部分网贷平台的借款信息并未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统,这就导致部分网贷借款人出现恶意逾期,甚至直接逃债的行为。特别是今年6月份以来,网贷机构风险频发,部分借款人借机恶意逃废债,加剧了网贷平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严重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打击逃废债文件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网贷行业,引导借款人积极还款。”

在当前互金行业“雷声”未远离的情况下,此举有利于互金行业的健康发展,对整个社会良好信用体系的建设也有促进作用;同时信息上报,有利于监管掌握全国各平台真实逾期情况,为下一步平台的备案与行业的监管提供了参考。

短期来看,文件的出台可以有效约束借款人失信行为,缓解网贷平台资金回流的压力,帮助平台平稳渡过行业震荡期;长期来看,监管发文公开支持网贷讨债,可以解决部分“执行不能”难题,有效约束个人和企业借款人不愿失信、不敢失信,有助于网贷投资人树立理性投资观念,增强其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失信行为或将面临十二大惩罚

被上报失信后,失信被执行人到底会面临什么后果?

首先,会被限制出行和任职。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目前,全国法院共限制870万人次失信被执行人购买车票,限制340万人次购买动车火车票,限制17万人次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

而根据最高法的规定,目前失信被惩戒人最多将会面临十二大惩罚。其中包含了合法住房拍卖、冻结账户、限制乘坐各类交通工具、限制消费、限制子女上重点小学、申请贷款和信用卡、大额支出等方方面面,而最严重的则会面临7年的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网贷逃废债行为,不少平台已经完成多轮报送。最近,更有平台已经在筹备第三轮上报征信系统。

早在今年8月,爱投资已经向相关部门上报了逃废债借款人名单。主要根据监管要求,梳理了平台逾期严重且还款意愿较低的用户数据之后进行上报。

对于如何筛选上报名单,不少业内人士表示,主要针对对象包括逾期金额大、逾期时间长,并且明确、多次表示不还等的失信行为。

对于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筛选条件是:

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有证据表明借款人具有还款能力且拒不还款。如果宽限期结束后,针对仍然失信的两类失信人员,各地将名单、符合筛选标准的相关证据及公告情况报送国家整治办,并由中国人民银行纳入征信系统。

网贷黑名单终生都会有记录,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债务人只有全额销账或还款才能消除黑名单。

重视个人信用问题,个人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失信行为会给个人生活产生严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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