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心痛!1秒夺命,母子双亡!你身边这种常见的隐患太可怕了!

日前

在辽宁发生了这样一起悲剧...

一小区楼道里正充电的电动车突然起火爆炸

一女子带着5岁儿子恰好路过

爆炸瞬间女子用身体护住孩子

不幸离世

孩子身体多处烧伤

在抢救4天后离世

教训极其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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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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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商晨报报道,事发11月3日13时左右,辽宁开原市某小区。当天是周六,小宁没去幼儿园上学。午后阳光正好的时候,小宁的母亲,34岁的任女士准备带着小宁去家附近的公园玩一会。

母子俩下楼,走到一层单元楼道口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楼道里停放着3辆电动车,疑似其中一辆电动车突然爆炸,强大的爆炸冲击力在楼道狭小的空间里将母子俩严重崩伤。

(网络配图 图文无关)

令人遗憾的是,小宁的母亲任女士,在被送往医院的半路上,就因伤重不幸离世了。小宁受伤也十分严重,当天晚上,小宁连续转了5家医院,最后转院到沈阳的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进行治疗。

11月7日最新消息,据小宁父亲朋友圈消息:“我儿子小宁已经走了,去找妈妈了,感谢所有爱心人士和各大媒体的关注,不用再捐款了,谢谢好人一生平安,请相互转告。”

目前,当地公安和消防部门已经介入此事。消防部门已经运走了疑似引发爆炸事故的电动车,正在进行相关检验调查工作。小宁的家属们说,疑似是当时停放在楼道里的3辆电动车中的一辆正在充电,引发了爆炸事故。不过具体情况,还要等待相关部门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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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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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由于自身质量问题

或操作使用不当等原因

电动自行车频频发生爆炸火灾事故

2018年9月29日,广东广州

一民房发生火灾,起火原因是由于电动车在充电的时候着火引起的火灾,两栋老旧民房总过火面积约80平方左右,所幸此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2018年8月27日,广东中山

某出租屋一楼楼梯间的一辆电动车起火,16名租客被困,所幸被全部救出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系电动车充电引起。

2018年8月23日,广东深圳

凌晨1点多,一栋住宅发生火灾,造成一对母女死亡,其中女婴只有7个月大。经查,火灾系因停放该楼一楼楼梯间一辆电动车充电过程中线路短路引起。

2018年8月10日,广东中山

一间电动车商铺着火,店主称起火部位是自己回收回来的电动车停放的位置,忘记拔充电线了,关好铁闸门离开店铺二十多分钟就发生起火。

2018年1月2日,安徽宿州

一居民楼楼道里的电动车起火,造成5人受伤,其中3人特重度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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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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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燃烧之危害

专家表示,实验室测得室内一辆电动自行车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值会超过3000ppm,最高峰时达到4000ppm。当环境中一氧化碳浓度超过100ppm时,人就会产生头晕、乏力等不适感;当浓度超过600ppm,短时间内就能引起中毒窒息死亡。

实验证明:一旦电动车燃烧起来,毒烟以每秒1米的速度快速向上,所以一楼电动车着火很快会导致整幢楼陷入毒烟密布的状态,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那么,电动自行车充电

为何容易引发火灾?

实验:模拟电动车过充

央视新闻记者在江苏省电器科学研究院,选定一辆电池已经老化的电动车进行模拟过充试验。

插上电后,电压和电流探测仪上的数字在发生变化,3分钟后,电流强度直接上升到68安培,电压也急剧攀升到了95伏特。电池线路温度从30摄氏度上升至265摄氏度,电池外壳的温度由22摄氏度攀升到了201摄氏度。

高速摄像机捕捉到了电动自行车电池线路起火燃烧的轨迹,通过高速摄像机画面可以清晰地看到,电池内部正在高温作用下燃烧。

试验不到7分钟,电压和电流开始下降,直至归零。电池线路温度达到了615摄氏度,电池外壳温度也达到了357摄氏度。通过高速摄像机画面可以看到,整个电池由局部燃烧逐步转为分散燃烧,火焰四处蔓延。

而这时一氧化碳含量上升到了每立方米334毫克,电动自行车内有明显的烟雾冒出,温度还在不断攀升,随即发生轰燃。

10分钟左右,电池线路温度和电池外壳温度分别突破了800摄氏度和500摄氏度,试验房间温度也升到了131摄氏度。每立方米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达到了818毫克,火势进入猛烈燃烧阶段,整个电动自行车被大火吞噬。

专家表示

电动自行车的火灾是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温度过高,充电的时候过充造成了绝缘损坏,引起爆炸起火。蓄电池的保护系统,要做好过充的保护,以及温度过高以后,它自动能够脱离,使它的温度降低,保持蓄电池的安全运行。如果电动车使用的是铅酸电池,其寿命只有一到两年,超期服役也会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一辆电动自行车燃烧

都能产生这么多有毒浓烟

大量停放在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起火

后果可想而知

如果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

楼道或家里无异于引“火”入室!

警方提醒

电动自行车从起火到完全燃烧只需几分钟时间,而这类火灾基本都在夜间,居民还来不及逃生就置身于浓烟烈火之中,所以电动自行车不要停放在楼道,更不能停放在家里!

2017年底,公安部曾紧急下发

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的相关通告

↓↓↓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对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再次提醒大家

不要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电动车

千万别在楼梯间、过道乱停车

更不要随便充电

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整理自华商晨报、央视新闻、广州日报、中国经济网、公安部官网、江南都市报、 新华社、新快报

编辑/瑞芳

责编/燏华  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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