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關注】一錘定音!A股首隻“破面”退市股真的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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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錘定音!

A股首隻“破面”退市股真的來了!

11月8日,根據《股票上市規則》規定以及上市委員會的審覈意見,深交所作出中弘股份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中弘股份成爲首家因股價連續低於面值而被強制終止上市的公司。深交所堅決落實退市主體責任,依法依規作出終止上市決定,是對市場主體自治行爲和投資者市場化選擇的尊重和保護,是進一步健全資本市場基礎功能、提升資本市場有效性、強化理性價值投資理念的體現。

A股首例“破面”退市股誕生

2018年以來,中弘股份陸續披露業績大額虧損、多項債務逾期、主要項目停工等重大風險事項,投資者通過市場化行爲表達對公司投資價值的判斷。2018年8月15日,公司股票收盤價首次低於面值(1元)。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10月18日,公司股票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1元),屬於《股票上市規則》第14.4.1條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依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4.4.11條的規定,公司股票於10月19日起停牌。

深交所在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決定前,依法依規履行聽證程序,充分保障上市公司申辯權利。10月23日,深交所向中弘股份發出《事先告知書》告知其有權申請聽證,同日公司提出聽證申請。11月6日,深交所上市委員會召開中弘股份終止上市聽證會,充分聽取公司現場陳述及申辯意見,獲取更全面審覈信息,同時向當事人明確揭示作出終止上市決定所依據的事實及規則條款,確保退市審覈程序合法合規,市場主體的參與權、知情權得到有效保障。同日,上市委員會召開工作會議,深交所作出中弘股份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

退市整理期切莫輕舉妄動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4.4.23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將自2018年11月16日起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爲30個交易日,證券簡稱將變更爲“中弘退”,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爲10%。退市整理期屆滿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將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是爲退市公司投資者在公司股票摘牌前提供的最後交易機會,目的是釋放風險,投資者要認真閱讀公司發佈的相關公告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業務特別規定》,高度關注即將摘牌公司的投資風險。

退市後仍可掛牌轉讓

根據相關規則,公司股票將在退市整理期屆滿後的四十五個交易日內,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股轉系統”)進行掛牌轉讓。深交所將督促公司充分披露股票終止上市後投資者辦理股份確權、登記和託管的安排,公司聯繫方式和了解公司信息的途徑,以保障投資者權益。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公司股東必須重新履行股份確權、登記和託管手續後方可進行轉讓。關於投資者如何重新履行上述手續,以及如何通過股轉系統轉讓退市公司股份的詳細情況,可以登錄股轉系統網站查閱。

股票終止上市後,中弘股份仍然屬於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應當遵守《公司法》等的規定,繼續履行公衆公司的相關義務並承擔社會責任,確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不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位發生變化而有所改變。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深交所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統一部署,嚴格履行一線監管職責,堅持退市制度市場化、常態化、法制化,通過優勝劣汰、進退有序的市場化方式切實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持續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聯合相關部門支持上市公司紓解發展中的困難,助力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做優做強;引導市場主體歸位盡責,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交易權,增強市場活力與信心。

不斷完善“有進有出”的退市制度

截至目前,滬深兩市共有約105家公司退市,其中56家爲強制退市。總體上來看,上市公司退市逐步常態化,“有進有出”的市場生態逐漸形成。

一是財務退市指標得到嚴格執行,退市公司以連續虧損爲主。2017年,*ST新都因財務指標不合格未能通過交易所恢復上市審覈,從而被終止上市,進一步向市場表明,試圖通過騰挪數據、粉飾報表等手段規避退市是行不通的。二是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制度的推出,有效震懾了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ST博元爲A股市場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被強制退市的公司,欣泰電氣爲首家因欺詐發行被強制退市的公司。三是*ST二重在充分保護異議股東利益的前提下,通過股東大會決議申請終止上市,成爲退市制度改革後首家主動退市公司。

在肯定退市常態化帶來積極影響的同時,《經濟日報》記者採訪的不少業內人士均認爲,我國資本市場的退市制度仍需要不斷完善。

上市公司往往“停而不退”,退市難依舊面臨重重挑戰。2001年水仙電器、廣東金曼兩家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交易,成爲首批依法退市公司。自2001年退市制度建立17年來,滬深交易所累計已有約105家公司退市,年均退市率不足0.35%,而實際退市率甚至不足千分之一,主動退市更是少之又少,遠不能保障A股進出平衡。而紐約證券交易所年均退市率爲6%,約50%是主動退市;納斯達克年均退市率8%,主動退市率佔近2/3。

信達證券研發中心副總經理劉景德認爲,對於有嚴重違法違規行徑的*ST股,要嚴厲打擊,提高退市效率。一方面,要加強監管,嚴厲打假,對其公司報表進行抽樣式審查,堅決讓這類公司退市,打破“不死鳥”神話;另一方面,要確保投資者損失追償工作有序開展,建議投資者可以受到虛假陳述侵害等原因爲由,對這類股票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而對那些配合相關*ST股造假的法務、審計、財務等相關各方,敦促其承擔相應連帶責任和問責。

新聞多一點

深交所提示:退市風險值得警惕

自中弘股份相關風險爆發以來,深交所依法履行一線監管職責,嚴格信息披露,充分揭示風險,切實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一是強化信息披露監管。中弘股份近年來多次進行高送轉、資產負債率不斷攀升,深交所一直將其列爲高風險公司重點監管,多次發函關注,督促公司補充更正相關公告,確保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充分保障中小投資者知情權。2018年8月27日晚間,公司申請披露與加多寶集團有限公司等簽署《債務重組及經營託管協議》的公告,深交所關注到協議未經董事會審議、不具備實質性約束力、能否履行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等問題。在確認相關披露文件齊備的情況下,深交所要求公司披露協議全文並在公告醒目位置對前述風險予以重點提示,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8月28日早間,加多寶發出否認聲明後,深交所第一時間對公司股票臨時停牌,並立即發函責令公司覈實澄清後復牌交易,維護信息披露公平性、完整性,確保投資者依據充分的信息披露做出投資決策。

二是持續揭示終止上市風險。自2018年8月28日中弘股份股票收盤價格首次達到連續10個交易日均低於股票面值以來,深交所持續督促公司提示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此外,2018年8月14日,公司因披露的2017年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三季度報告涉嫌虛假記載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深交所要求公司針對上述事項可能引發的重大違法退市風險進行充分揭示。

三是依法依規做出紀律處分。在對中弘股份2017年年報審查中發現公司存在違規支付收購款61.5億元、未及時披露重大行政處罰、補流募集資金到期無法歸還、業績預告修正披露滯後等違規行爲,深交所及時查明事實,啓動紀律處分程序,並於9月4日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等處分。

來源 / 經濟日報(記者溫濟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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