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部门发文:博物馆开放期间每2小时防火巡查一次

距离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国保单位和国家一级博物馆,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

新京报快讯(记者 倪伟)记者今天(11月18日)从国家文物局获悉,近日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距离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一级博物馆要建立专职消防队。文物、博物馆单位对社会开放期间,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并强化夜间巡查。

五起世界重要文化遗产火灾敲响警钟

近年来,俄罗斯新圣女修道院、巴西国家博物馆、法国巴黎圣母院、意大利皇家马厩与马术学院、日本首里城等世界重要文化遗产相继发生火灾事故,一大批文化遗产遭受了严重损害。这份指导意见就是两部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

这是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第一次专门就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工作联合出台的政策性文件,针对文物、博物馆单位防火特点,从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管理、整治火灾隐患、加强基础建设、增强应急能力、开展宣传教育和严格督察问责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2项具体意见和要求。

文博单位要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

近十年来,国家文物局接报文物火灾事故150余起。今年以来,四川云岩寺、贵州东山古建筑群、安徽黄田村古建筑群、青海隆务寺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山西、江西、浙江、湖北、福建等地也发生了文物火灾事故,教训极为深刻。

国家文物局与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介绍,通过对近年来国内外文物火灾事故的深入分析,根本原因是文物安全责任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

因此,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明确承担文物消防安全监管的内设机构和人员,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落实文物管理使用人的消防安全直接责任等。

指导意见明确,距离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一级博物馆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文物、博物馆单位也要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实际需要配足配好消防器材装备,加强值班备勤和巡逻检查。

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

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表示,加强文物消防管理,检查整治火灾隐患是当前文物防火的紧迫工作。

指导意见明确,文物、博物馆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电气安全检测维护,严格落实用电管理制度。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 在文物建筑外安装灯具的要保持安全距离。

同时,文物、博物馆单位要严格检查整改火灾隐患,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日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对社会开放期间,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并强化夜间巡查。

利用无人机等智能巡查古村落和大型文物建筑群

针对增强火灾预防、预警和初期火灾扑救能力,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加大文物消防设施设备投入力度。对文物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功能正常。

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充分应用先进适用的设施装备,增强文物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能力,利用无人机等装备对古村落、大型文物建筑群实施智能巡查,不断提升物防技防水平。

国家文物局督察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东陵进行消防演练。国家文物局供图

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文物、博物馆单位在宗教活动、民俗活动等人员聚集的重点时段,应制定专门预案。

据介绍,近年来,文物行政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已经形成了联合部署、联合检查、联合督导与各文物单位自查自改相结合的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机制。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会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督导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实落地,强化文物安全消防措施。

新京报记者 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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